星期一早上开例会前,有同事话香港自杀率很高,尤其是长者,去年有1080人自杀,长者超过500人,在以往,只有长期有顽疾长者才会考虑自杀,因为知道如果他们自杀,其他人点样睇他们的子女,唔使讲一定会话子女不孝,所以,即使生活得很辛苦都唔会自杀,不少老人长期
坐轮椅,生活亦要人照顾,但始终唔会自杀,就是唔想别人睇少他们的子女。
我记起有个老友最近与老婆双依为命,并且将自住单位卖走,所得现金大部分给予子女用作移民,自己租楼住,於是叫暂停例会,立刻打电话畀老友了解一下他的情况,佢话冇穿冇烂,子女亦算孝顺,每星期都会视讯,每月都会替他们交租,老友生活得颇为写意,问老友点解他的子女咁听话,佢话很简单,如果子女唔替他交租,他话唔定会自杀,等子女背上一个不孝之名,吓到他的子女唔敢唔替他们两老交租。
老实说,老友算好彩,有不少用BNO身份去了英国的香港人在离港之前与父母断绝关系,并且将自住单位卖走,最初都会租楼畀父母住,但后来会认为香港政府有责任供养他们已断绝关系的父母,於是叫两老自己申请公屋,攞综援,不少移英港人的父母都是中产,一生人从未住过公屋,攞过综援,未必可以放下尊严去申请,当积蓄用完,又联络唔到子女,或者是子女不再照顾他们,有可能会选择自杀,作为对他们子女的控诉。
撒玛利亚会冇解释点解有咁多长者自杀,是否子女与他们断绝关系,甚至失联,其实中国人有讲,亲生仔不如近身钱,唔卖咗层楼,子女都会孝顺一些,不但经常视讯,就算自己唔能够返香港,都会叫孙仔返探爷爷嫲嫲,卖咗楼就真正断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