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試出貓案 香港置業4經紀罪成2人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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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試出貓案 香港置業4經紀罪成2人判囚
(東方) 2019年4月16日
地產代理營業員資格考試2017年爆出集體「出貓」事件,香港置業經紀陳世傑已持有營業員牌照仍應試,引起考評局懷疑和報警。警方暗中採取行動,揭發他在應考時將選擇題的答案以數字輸入計數機,交卷後用手機將計數機內的答案拍照,然後用WhatsApp將答案傳送給與他在同一公司工作的其他考生。結果陳和另外6名考生即場被捕,被控以串謀詐騙罪,部分被告早前已承認控罪,陳及另外3名被告經審訊後,今日(16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成,陳被監禁1年,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需即時服刑。

不認罪的4名男被告分別是陳世傑(30歲)、張昀浩(22歲)、陳志才(32歲)及黃俊偉(23歲);事發時均報稱是香港置業經紀,其中陳世傑已取得營業員牌照,其餘3人則未有領牌。4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陳另外單獨被控3項串謀詐騙罪。

辯方求情指,陳世傑自2012年從事地產代理,事發時已有5年經驗,平均月入3.5萬港元。辯方指他在案中並非始作俑者,只是受經理及區域經理級的同事安排,才被加入涉案的WhatsApp群組,是受環境脅迫才犯案。而張昀浩只是帶備原本用來作弊的電子器材入試場,他最終並無參與「出貓」。至於陳志才及黃俊偉,陳副學士畢業,黃曾修讀毅進文憑但未能取得畢業證書,二人均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指,政府或公營機構花不少資源主辦公開試,考生的考試成敗往往決定其將來的人生和事業,因此維護公開試公平及公正性非常重要。本案跟一般學生作弊是兩碼子的事,一旦不合資格的經紀因作弊而騙取到牌照,將會令作為法定機構的地產代理監管局不能履行公職責任,因此被告的刑責有別於無牌經紀處理交易的案件。

另外,裁判官指,陳世傑在案中參與程度相當明顯,在WhatsApp群組向20至30名群組成員發放答案,他與陳志才事發時均為有社會經驗的人士,必須判監以懲,故決定判陳世傑監禁1年,判陳志才監禁8個月。張昀浩及黃俊偉事發時分別僅21及22歲,法庭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准2人保釋至5月14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