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政策變質 淪套丁生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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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丁屋政策變質 淪套丁生財工具
(東方) 2020年10月23日
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支持發展新市鎮,港英政府在一九七二年實施「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即所謂的丁屋政策,直至九七年後,政策仍一直沿用。此政策原本是讓新界人安居樂業的善政,惟發展至今,政策變質,套丁行為不絕於耳,丁屋被人用來牟取私利,違反政策原意。

於丁屋政策之下,年滿十八歲,父系源自一八九八年為新界認可鄉村居民的男性原居村民,一生人只有一次可向地政總署申請,在其所屬鄉村內的合適土地建造一幢不超過三層,並且不得高於約八米,有蓋面積則不得超過七百平方呎的小型屋宇自住,毋須向政府補地價。

本土研究社兩年前發表新界套丁研究報告,指本港至少有近萬幢丁屋疑似以套丁方式興建,佔四萬多幢丁屋的四分一。本報亦發現,地政總署近十年批出逾四千宗批准撤銷轉讓限制,被質疑是縱容原居民牟利。
在二○一五年,十一名原居民和發展商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是政府首次就套丁提告。但本土研究社認為案件欠缺阻嚇性,套丁情況仍然持續,政府需負上一定責任,包括政府早年規範丁屋轉讓、容許「飛丁」、丁屋拆伙等寬鬆措施,至○七年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更剔除原居民申請丁屋時,需表明不將丁屋轉售的聲明,令套丁非刑事化,導致情況急劇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