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高层申建村屋8年未果 质疑署长不审批是有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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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署高层申建村屋8年未果 质疑署长不审批是有政治目的
(东方) 2021年1月22日
地政总署助理署长林嘉芬於2014年卷入囤地案,廉政公署一度介入调查,但最终没有提出检控。林前日与丈夫入禀高院申请司法覆核,指他们夫妇二人自2012年起已向地政总署申请,在元朗锦田一幅由他们拥有的土地上兴建4幢村屋,同类申请一般只需等8个月,但署长至今超过8年仍未作决定。他们质疑署长有政治目的,或与她被指囤地一事有关,要求法庭颁令署长立刻作出决定。

申请人是林嘉芬及其丈夫邓超文,暂拟答辩人是由律政司司长代表的地政总署署长。入禀状指,申请人於2012年购入锦田两幅面积共0.16英亩的土地,并向地政总署申请兴建4幢村屋,虽然申请於2014年11月获批,并呈交往城规会,但政府於2016年4月却改变主意,指有关申请属於遗失地契个案,需重新考虑。经过多年交涉,申请人已多次按政府要求行事,包括进行公众谘询等,但署长至今仍未有决定,他们因此认为署长处理申请属不合理及不合法。

指同类申请只需约8个月

申请人更直指署长迟迟未作决定是别有用心,且可能涉及政治目的,并错误地考虑一些不相关的事。因为他们於2014年之前申请一直进展顺畅,但当同年7月底有报章报道,指林在购入涉案土地时涉嫌利用政府机密资料捷足先登,廉署更一度介入调查,署长在该报道出现后便表示要重新考虑该申请。

申请人指一般同类申请只需约8个月便可有决定,但其申请至今仍无进展,认为署长可能担心批准申请会被传媒进一步报道及涉政治后果,甚至可能因觉得林令地政总署陷入麻烦当中而要惩罚她,所以迟迟不作出决定。案件编号:HCAL 6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