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占屋败诉 方国珊须还业权赔8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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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丁占屋败诉 方国珊须还业权赔82万
(东方) 2019年7月10日
西贡区议员方国珊在一九九五年与一名西贡地主合作发展丁屋,但项目疑似「烂尾」,原业主早前指该项目涉及非法「套丁」及未依期完成,入禀法庭要求归还土地,又指方霸占两间已建成丁屋,向她索偿租金逾六百万元。高院昨颁下书面判决,指方并不是诚实可靠的证人,裁定涉案项目属不合法协议,下令持有涉案土地的人士把业权归还给原业主,而方另要就侵占涉案土地向原业主一方赔偿逾八十二万元。

证供屡改口 官指不诚实可靠

原告关雄盛,是涉案土地已故业主何淑明的遗产管理人;被告则包括方国珊、她名下的宏亿置业有限公司、及十多名向政府声称拥地建丁屋的原居民。法官在判词中表示,方作供时经常改变自己的讲法,她并不诚实可靠,她原本声称与业主联合发展项目,但在庭上就改称自己仅是业主的代理,更指项目是其他同事处理,这些改变并非仅是「手民之误」。此外,方声称不知道项目性质,却又承认投资了近一千二百万元,其说法实违反常理。

判词又指出,本案的发展计划,涉及俗称「套丁」,即找原居民向政府虚假声称自己持有土地,以申请兴建丁屋,这样的做法属不合法协议。因此,情况需还原至制订协议前,即涉案土地应转回原告名下,而方要为非法占用土地赔偿租金损失给原告。不过,法庭为免原告从该非法协议额外获益,故计算土地租值时,不会用已建好的两间丁屋为基础,只视之为空地,最终判方要赔偿逾八十二万给原告。

案件编号:HCA 26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