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签名如愿上楼 62岁妇判监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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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签名如愿上楼 62岁妇判监缓刑
(东方) 2019年7月5日
香港房屋委员会以公屋「三年上楼」为目标,实际情况不但远远偏离该目标,更有人「等到死」仍未获分配公屋单位。一名妇人原本与丈夫申请公屋单位,两人排队六年后终於有望「上楼」,但其丈夫在办理手续期间离世,她为保住公屋单位,竟然伪冒丈夫签署两份文件,向房屋署隐瞒她已丧夫的事实,结果如愿「上楼」。不过,她「上楼」仅三个月后便遭房屋署职员揭发事件,除要搬走和交还单位外,更被控欺诈罪。她昨在观塘法院认罪,被判监四星期,但缓刑十八个月。

六十二岁被告李伟艳,报称无业,现居於元朗一条围村。她承认於一八年一月十八日至五月三日期间,隐瞒其丈夫伍滋伦已死亡的事实,而诱使房屋署接受其申请,导致她获分配秀茂坪云汉邨汉柏楼一个单位。

房署查核纪录揭发

案情显示,被告与丈夫於一二年一月申请公屋单位,直到一八年五月三日才获发涉案单位。而被告分别於一八年一月十八日至五月三日,向房屋署呈交了两份有其丈夫签署的声明书。不过,房屋署职员於同年八月六日查核纪录时,揭发被告的丈夫早已在一八年一月四日去世。

房屋署怀疑被告使用伪造文件隐瞒丈夫已死亡的事实,从而获分配公屋单位,於是报警。被告亦於一八年八月十七日迁出和归还涉案单位。警方於今年五月十六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假冒其亡夫的签名。

房署网页资料显示,房委会以维持一般公屋申请者(即家庭及长者一人申请)平均轮候时间於约三年为目标。今年三月底,约十四万宗一般公屋申请及约十万宗配额及计分制下的非长者一人申请。一般申请者平均轮候五年半,长者一人申请者平均轮候接近三年。

案件编号:KTCC 104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