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商恒基兆业在一一年以近七千万元售出沙田豪宅「名家汇」第一座顶层复式连天台B单位后,才发现合约图则出错,将毗邻C单位部分天台范围划归B单位。买家指买楼前已表明需要天台款客,遭中原地产的代理误导才购入B单位,事后才知「失去」部分天台范围,遂向高院兴讼要求撤销交易。案件经审讯后,法官昨日裁定买家胜诉,下令恒基要在十四日内退回六千九百八十万元买楼款项予买家,中原则要象徵式赔偿买家一百元,买家则要将业权归还恒基。
中原代理引导购买
本案原本由恒基旗下的卖方宇金有限公司兴讼,要求法庭纠正天台图则错误,但买家兴盛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反申索,指控宇金及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误导,法庭先审理买家的反申索。法官昨判决指,买家一方证人供称「睇楼」时已表明需要天台的口供,而中原的代理则多次错误地表示隔邻C单位的天台属该B单位,欲引导买家购买。法官指买家证人口供较可信,而中原的代理则违反了其代理人责任。另外,中原以宇金的代理人身份行事,故宇金亦要负责。
由於买家在本案中仅要求撤销交易,法官因此判宇金只需退回买楼款项。法官又指,虽然买家在这七年间有因使用单位而获益,但宇金亦保存了买楼的钱并从中赚息,两者可互相抵销,所以不颁令任何一方赔款。
另外买家亦民事控告胡关李罗律师行在交易时疏忽,但法官裁定这指控不成立。至於讼费方面,法官下令宇金与中原要支付买家讼费,但买家则需要支付胡关李罗之讼费。
案件编号:HCA 219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