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边业主告东亚索偿逾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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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边业主告东亚索偿逾300万
(东方) 2018年12月28日
由李国宝出任主席兼行政总裁的东亚银行,被指「过桥抽板」,在出售西环一个银主盘单位前,取得一名没有欠债但共同拥有该单位的女业主签字交出该单位,但东亚银行上月成功以六百多万元卖出该单位后,却未有依女业主原本开出的条件将一半的卖楼得益支付给她。该名受影响的女业主就事件委托律师入禀高院,控告东亚银行违约、侵权和违反信托,并提出索偿三百多万元。

原告吴楚珠,被告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入禀状指,原告是西环水街五号昌荣阁一个单位的两名业主之一,原告於今年六月七日签署了一份文件,并透过被告当时的律师将该份文件交给被告,原告把该单位交吉给被告。该单位於二○一四年八月已按给被告,作为一笔按揭贷款的抵押,原告把该单位交吉给被告,目的是让被告可以卖出该单位。

上月以600多万成交

入禀状续指,被告於今年十一月廿二日以六百多万元卖出该单位后,却违反与原告之间的合约或原告签署上述文件所列出的条件,被告拒绝把其中一半卖楼得益支付给原告,涉款三百多万元。原告因此控告被告违约、侵权和违反信托,并向被告索偿。

根据法庭早前判决,涉案单位於一四年抵押给东亚银行时,原本只有一名注册业主,即吴的前同居男友。不过,两人於一四年分手之后,吴兴讼控告其前男友,并出示一份信托文件,显示该单位是他们两人共同拥有。区域法院经审讯后,於一六年裁定吴胜诉,颁令宣布吴与其前男友共同拥有该单位的业权,又进一步颁令宣布,如果卖出该单位,吴可以分到一半卖楼得益。吴的前男友不服该判决并提出上诉,上诉庭在去年已驳回该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编号:HCA 296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