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行业拟明年初实施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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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物管行业拟明年初实施发牌
(文汇报) 2019年11月13日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昨召开记者会表示,今年年底将向立法会提交有关发牌制度的附属法例,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料於明年首季正式实施发牌制度。主席谢伟铨指,生效后会提供3年的过渡期,从业员亦可另申请临时牌照,料发牌制度实施后可提高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至於近期有管理员被起诉阻差办公的问题,未来监管局会向物业管理公司及前线人员,提供更多培训指引,避免误堕法网。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局方将於今年底向立法会提交有关发牌制度的附属法例,计划於明年首季正式实施发牌制度。谢伟铨指,发牌制度采用「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只要立法会无反对,便会在指定时间内自动生效,在生效后会提供3年的过渡期。

计划设3年过渡期

谢伟铨又表示,不论公司或个人牌照,均有三年过渡期,其中个人牌照需要符合学历、专业资格及相关经验,如果从业员未能达到学历要求,需要在期限内上课,领取专业资格。谢伟铨称,监管局亦在过去半年与超过30个组织会面,亦约见多个持份者,以平衡各方意见。

谢伟铨指,当中入行时间较长的「老师傅」未必符合发牌制下的学历要求,虽符合经验但未符合相关学历及专业资格,并担任管理或督导角色资深物业管理人,须在发牌制度实施后三年过渡期内,申领临时牌照,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其中第一级牌照申请人必须为认可专业团体成员,名单最快本年底公布。

值得留意,从业员可於3年的过渡期内申请临时牌照,临时牌照有效期3年,理论上最长有6年时间去修读课程作领牌。

伙大专院校办课

谢伟铨指,从业员修读时间相当充足,并已经联络5间大专院校,在附属法例实施后半年内推出指明课程,资深物业管理人可优先报读,预计明年初公布有关课程安排,保安主任及保安经理的课程费用上限分别1.2万元及2万元,为期分别80小时及120小时,有机会符合持续进修基金的资助。

谢伟铨认为,当局过去曾协助解决投诉问题,例如屋苑转物业公司时,发生资料移交速度缓慢、重要文件遗失等事件,如配合发牌制度,则更有效解决问题;他又举行,以公平性而言,曾有某人占用物业相当大的公共空间,发牌制度亦可令人忌惮。谢伟铨补充,如从业员无牌经营,属触犯刑事,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谢氏认为已有足够阻吓性。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黎梓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