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位於已经或即将整幢改装以用作非工业用途的工厦(无任何楼龄限制)的部分或全幢。
2、项目位处「商业」、「综合发展区」、「商贸」和「住宅」地带内。
3、政府会弹性处理规划、地契和楼宇设计规定,包括免收作过渡性房屋指定用途而须缴付的地契豁免书费用。
4、有关的工厦须符合今天的消防标准,但可以豁免《建筑物条例》部分规定,例如现行条例下住宅单位中必须有厨房,工厦过渡屋单位可豁免此限,改为设立共用厨房,而厕所亦可以没有窗;若房间没有窗,则需提供有窗的公共空间作补偿。
5、项目获非政府机构或社会企业承诺确保妥善管理及落实其他补偿措施。
6、将工厦改装成过渡性房屋,毋须通过城规会规划程序,但为期不超过5年,每5年要向政府申请许可。
7、租金要低於市价。
8、政府今年2月27日宣布额外预留20亿元以资助过渡性房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