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基层住屋问题要有真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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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解决基层住屋问题要有真行动
(文汇报) 2019年9月16日
去年施政报告提出,位於商贸、商业、综合发展区及住宅地带等非工业用途用地的工厦业主,可将整幢或部分楼层作过渡性房屋。业主可获豁免补地价,屋宇署亦放宽采光及通风要求,并考虑在房间面积不少於54方尺可豁免房间通风要求,即「黑房」设计,若不提供厨房,则要以茶水间取代。

不过项目亦有不少限制,例如业主需以低於市价的租金出租过渡性房屋,并交由非牟利机构管理,租予正轮候公屋人士,政府会向业主批出为期5年的临时准许证。想当日市场对项目都感雀跃,但一年过去,措施乏人问津,反映政策明显出了问题。除了5年发展年期太短、后续发展意向不明等问题,由民间推动房策的缺点必须正视。

由外行推动 效果难彰

政府近年经常将房屋问题挂在口边,强调房屋及土地问题一直是施政的重中之重,又强调青年居住问题的重要性,每年施政报告均推出多个支援性质的房屋政策,例如为居住环境恶劣家庭提供过渡性房屋、为年轻人提供青年宿舍等等,然而政府全部采用一种「公益心态」去推动,好像光房计划、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然而就算是工厦业主,也要抵押物业以取得其他项目的发展资金,也要供楼,这种计划在香港资本主义市场里,效果自然难彰。

运房局去年成立「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更讲明为民间团体提供相关一站式统筹支援,亦等同於将项目交由民间团体推动,而政府则以协助的角色存在,然而民间组织自己并无工厦可供改装,出现资源错配现象。

不少评论都认为,这类由外行人推动的公益房屋项目,虽然对部分人士有帮助,例如光房等,但要说到倚靠这些方案解决基层住屋问题,恐怕异想天开。不过亦要替政府申辩一下,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面对土地不足问题,既要满足公私营房屋需求,又要解决居住环境恶劣问题,只能靠这种公益项目来缓和民怨,争取时间。

全港劏房户料达8.44万户

其实,於今日动辄得咎的年代,政府无论怎样处理房屋相关的敏感议题,都几乎肯定会被反对人士扣帽子,诸如「官商勾结」、「破坏生态」」、「盲抢地」、「大白象」等等,不一而足。既然如此,政府何不大胆行动,该行动就行动,应收地就收地,官商合作就积极推行。若再像从前般畏首畏尾,以为公益项目可以提高形象或避免反对声音,最终只会一事无成。

运房局去年底公布的《长远房屋策略》,估算全港居住环境欠佳的住户达11.66万,当中有8.44万户居於分间楼宇单位(即劏房),更有2.08万户居於临时构筑物单位,外人实在难以想像这种情况会在香港今日这个先进城市里出现。

■香港文汇报记者 颜伦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