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风挞订条数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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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跟风挞订条数点计?
(文汇报) 2019年6月13日
高银金融「世纪一挞」,将上月初以逾111亿元高价投得的土地挞订,其解释是因担心近期发生的社会矛盾和经济不稳定会对香港商业地产市场的长期发展有所影响。最近社会纷争不断,加上中美贸易战恶化,发展商有此举动亦属情理之中,而挞订损失的2,500万元对於公司来说亦只是细数目。但刚买楼的人士就不一样,如果跟风挞订,须要留意自己财力是否能够承担,小心跟风挞订得不偿失。

住宅物业买卖,如果分开一手新盘与二手住宅两个市场来看,挞订时有不同程度的金钱损失。根据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资料,如准买家购买新楼时,於签立临时买卖合约后5个工作日内没有签立买卖合约,该临时买卖合约即告终止,所支付的有关临时订金(即楼价5%)会被发展商没收。其间亦即所谓冷静期,发展商不会采取进一步行动。

一手楼冷静期损失最少

但如果准买家於签订正式买卖合约后才挞订,准买家便会损失楼价10%订金,而发展商有权追收差价。假设准买家当日以600万元物业,签正式买卖合约后挞订,而发展商重售时只卖出550万元,与之前成交价的50万元差价,发展商就有权向该名准买家追收。

二手弃购要付双方佣金

二手住宅的挞订,准买家於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后,若想取消交易,业主除会没收买家已付的临时订金(临时订金之金额由买卖双方协议决定,一般相等於楼价之3%-5%)外,还须负担买卖双方的地产代理佣金(约楼价2%),即是总共损失楼价约5%至7%金额。

如买家在签署正式买卖合约后取消交易,则除损失订金、买卖双方的地产代理佣金,亦需支付双方律师费和厘印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临时订金及加付订金的总和通常是楼价的10%。换言之,签正式买卖合约后挞订,最少为楼价12%。■香港文汇报记者 颜伦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