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招标单位三大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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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购买招标单位三大锦囊
(文汇报) 2019年5月22日
近年发展商兴招标卖楼,但被市场猛烈批评是一种不透明的卖楼方式。空穴来风,未必无因,由於招标单位一般以价高者得原则出售,容易出现低层贵过高层的不公平现象。销监局过去已一再提醒准买家,如果有意购买这些招标单位,首先不要相信市场流传的意向价,要对比同区楼价及成交纪录册资料才落标;其次要清晰单位的优惠或折扣;第三要抱持平常心落标,不要冲动才能作出正确判断。

切勿误信发展商意向价

销监局早前曾经就入标买一手楼作出假设个案分析。据局方的个案,A先生有意购买一个位於市区的一手住宅,全盘虽然有200个单位,但当他向地产代理查询时,获告知卖方将於下星期先以招标形式推售其中两个「全盘景观最佳」的单位,A先生心仪无敌烟花海景,认为机不可失,密切留意市场消息。

虽然发展商未正式公布招标文件,但市场流传的消息指发展商多次向外界表示意向尺价为2.5万元或以上。A先生深信不疑,发展商正式公布相关招标文件后,遂以略高於意向尺价入标。A先生最终成功投得单位,但后来从报章得知该发展项目将於1个月后再推售单位,而价单上列出景观相若的单位,实用尺价只需约2万元。

此外,该发展项目邻近同级的一手住宅物业实用尺价亦不过是1.7万元。他因「入市」心切,深信市场流传的发展商意向价,便贸然决定入标价,后悔没有在入标前详细考虑及查阅相关的资料,包括附近发展项目的销售情况及交易资料,仓卒「入市」。

落标前参考成交纪录册

销管局提醒,《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规定卖方若以招标出售新盘,卖方不用提供价单,但仍须提供楼书、销售安排及成交纪录册。卖方须在成交纪录册内列出有关的招标住宅物业的成交价及支付条款。准买家应留意卖方发布的各份销售安排,了解卖方即将推售哪些单位、是否以招标方式销售及该发展项目尚有多少单位待推售。

准买家应该明了,发展商或会在下一轮销售时,推出其他更适合自己的单位,落标前要先参考成交纪录册,了解销售情况及交易资料,比较发展项目邻近同级的一手楼的尺价;小心衡量入标价钱,切勿心急及误信市场消息和流传的资讯,在未清楚了解该发展项目尚有多少单位待推售的情况下,就贸然以过高投标价仓卒「入市」。■香港文汇报记者 颜伦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