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地倘用尽 丁屋冇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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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私地倘用尽 丁屋冇碇起
(东方) 2019年4月9日
丁屋政策司法覆核案昨颁下判决,裁定政府批出官地及容许换地建丁屋均属违宪,有法律界指日后原居民建屋更加困难。执业大律师龚静仪估计双方均有机会上诉,但如果维持判决,原居民只可利用私人土地建屋,在土地有限,而男丁不断开枝散业的情况下,私人土地亦会有用完的一天,届时丁屋制度将名存实亡。

大律师谢英权指,今次裁决指原居民需要在自己拥有的土地上兴建丁屋,不包括换地,即意味着其他合作形式都不可行,不能使用他人的土地兴建丁屋,相信会令日后申请兴建丁屋较困难。

目前逾八成申请属私人土地

本身是律师的元朗区议会主席沈豪杰指,今次判决令到一些没有土地、要向政府申请土地或换地以兴建丁屋的原居民,日后建丁屋有困难。不过,在村界或乡村式发展(V Zone) 范围内的政府土地亦不多,批出一幅就会少一幅,相信若翻查近几年申请该些土地兴建丁屋的数目,或低於一成四,估计受影响的原居民数目不多。

大律师何旳匡指,因法庭将暂缓执行裁决六个月,最终结果仍需视乎双方是否上诉,假设维持原判,私人土地建丁屋不受影响,而现时逾八成申请均透过私人土地兴建,估计判决的影响不大,政府亦可利用预留作乡郊发展的官地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