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業主收追數電話始知物業「被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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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業主收追數電話始知物業「被抵押」
(東方) 2018年12月12日
騙徒冒認是赤柱大潭道豪宅浪琴園業主,向財務公司遞交有真業主個人資料的偽造水費單和銀行月結單等文件,成功申請近一千萬元按揭貸款,其後一對母子涉協助處理該筆款項,被控洗黑錢等三罪,案件昨在區院續審。真業主關恩亮供稱,他於一一年以二千六百萬元購入該單位,一六年案發時沒有將物業抵押以申請貸款,亦沒有批准其他人這樣做。

關恩亮昨在庭上指,前年五月在醫院內突然收到一個來電,來電者自稱是財務公司,指他「未還錢」,他不明所以,否認借過錢,反問對方會否「搞錯」,着對方「搞清楚先」,對方於是掛線。同日傍晚時分,關再收到財務公司的電話,對方指關還了第一期款項後便「冇還過」,關再三否認,並提議對方報警。

申按文件全屬虛假

關事後感不妥,翌日向律師查詢,律師調查後發現涉案單位已被抵押,並建議關報警。關表示,單位屋契一直放在銀行保險箱,又透露自己約十年前曾遺失身份證,之後再沒有遺失。控方之後向關出示用作申請貸款的身份證明文件和差餉單等,關直指該批文件都屬虛假,辯方則表示不需要盤問關。

控方傳召財務公司經理黃錫光(譯音)作供,黃指男被告羅家逸前年三月轉介了一名姓關的客戶給其公司,並陪同客戶上門,公司最終批出一千萬元貸款,扣除法律費和手續費後,公司向客戶發出一張面值九百八十多萬元的支票。辯方問道,介紹人和借錢人一同前往公司是否常見,黃稱是。

男被告羅家逸(三十五歲)是一名財務中介,控罪指他與母親歐陽慕玲(六十三歲)於前年三月合共處理二百五十萬元黑錢;男被告另被指在同一時段,企圖處理三百萬元黑錢。

案件編號:DCCC 51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