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私售遺產 姊妹追討業權

新聞資訊 > 負面新聞 返回
瀏覽人次 : 8122
負面新聞
弟私售遺產 姊妹追討業權
(成報) 2013年10月18日
  三姊弟為爭奪母親遺產對簿對堂!一對姊妹入稟高院稱,母親過世後留下五個物業,並由三姊弟承繼,兩姊妹居於其中一個單位,兄弟出任遺產管理人。惟兩人上月接獲地產代理通知,兩人居住的物業已遭兄弟放售,亡母的存款又遭他挪用。兩姊妹要求法庭頒令兄弟交代遺產帳目及討回有關單位的業權。

  挪用逾120萬現金存款

  原告林綠葉、林牡丹姊妹,被告是母親許金秀的遺產管理人林慈益,與訟人是兄弟姊妹關係。入稟狀透露,母親許金秀04年去世,翌年點算其遺產時包括有逾120萬元銀行存款及五個唐樓物業,當時遺產總值近400萬元,相信現今已大幅升值。

  母親的遺產由三姊弟承繼,並由被告出任遺產管理人,姊妹居於母親遺下的油麻地文英樓三樓一個單位。

  上月有地產代理到文英樓通知兩原告,被告已放售有關單位,她們要準備搬出。兩人大驚,更發現被告以遺產管理人身份,挪用母親逾120萬的現金存款,其餘遺產下的物業亦遭被告改變用途,原告現要求被告交代亡母遺產帳目、涉案物業資料,以及將文英樓單位業權轉予原告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