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一名兒子的退役解放軍離婚後與本港一名女會計師相戀,兩人在港更聯名投資物業及做生意。兩人一直沒有結婚,男方05年來港定居,三年後過世,遺產由兒子繼承。
女方昨入稟高等法院,指男方的遺產包括尖沙咀豪宅港景及部分現金其實屬於她的,要求法院判還給她。
原告許秀(譯音),被告是已故男友王建國(譯音)的兒子王超(譯音)。入稟狀透露,王建國原是退役解放軍,1996年離婚,之後與原告相戀及同居。
原告1999年辭職,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人脈關係協助男友開展生意,兩人又合作做生意及投資本港物業。二人先後合資在港景、已出售的海名軒及堅尼地城順昌大廈置業,並持有多個銀行戶口,但二人一直沒有結婚。
曾借出500萬給男方做生意
王建國於2005年透過投資移民來港定居,可惜在2008年6月過世,但沒有留下遺囑,遺產由兒子王超繼承。原告稱,男友遺產內的廣東道港景單位及西環順昌大廈主要由她出資購買,理應取回;而她曾借出約500萬元給男方做生意,亦應從男方的遺產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