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遭判罰款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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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遭判罰款逾10萬元
(東方) 2022年9月20日
一名業主由於一直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本月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10萬港元。

有關命令涉及屯門樂翠街一幢獨立屋的若干個建於外牆、地下、平台及天台的搭建物,該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遭屋宇署提出檢控,故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本月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共10.56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