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9年地契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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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年地契由來
(文匯報) 2022年5月18日
紅磡必嘉坊挾999年地契項目的身份登場,想必有不少市民好奇999年地契是怎樣而來,以及與非999年地契的在繳交差餉/地租上有何分別,因為的確攸關置業人士日後持有物業的支出。

簡而言之,香港土地業權可分為「永久業權」和「土地租借權」兩類,而全港除中環聖約翰教堂以外,皆屬於「土地租借權」,即是政府只是把土地租給承租人,承租人可以以租用者身份發展土地。政府出租土地時會與承租人立一份契約(地契),地契有一個年期,界定承租人租用土地年期。據地政總署資料顯示,早年本港土地契約年期有75年、99年或999年三種。

999年契原為方便永久管理

最初港英政府以永久管理為土地行政的大原則,故批出999年期地契,且條款非常寬鬆,用途、上蓋面積及樓宇高度等都沒有嚴格限制。後來,政府覺得會失去長期控制權,於是停止批出999年地契,此後批出的土地年期都為75年期或99年期。當中,港島及九龍市區土地契約年期劃一為75年,並容許該契約續期,惟承租人每年須根據舊有《官契條例》繳付重新評估的地稅。至於新界及新九龍的土地契約,年期一般為99年減3天,由1898年7月1日起計。

1997年前由於有大部分新界的土地將於1997年屆滿,故《中英聯合聲明》為這批將期滿的土地制定續期的權利,所有於1997年6月30日前期滿的新界土地契約,均可以續期50年,直至2047年6月30日止。因此現時全港有超過3萬份新界的土地契約將於2047年到期。市場早幾年對契約再期滿後會怎樣,一度成為熱話。

自動續期解決「2047大限」

特區政府曾為「2047年大限」的續期問題作過解釋,發展局局長黃偉綸2019年11月27日在回應立法會議員的書面查詢時表示,據特區政府1997年7月的政策聲明,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不包括短期租約及特殊用途契約),在期滿時可由政府全權酌情決定續期50年而無須補繳地價,惟須每年繳納租金。租金款額相當於有關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3%,租金其後會隨應課差餉的改變而調整。而據此政策,特區政府成立後,批出的地契年期一般均為50年並跨越2047年。

地契到期交差餉兼交地租

至於999年期地契與一般年期地契在物業權益上有何分別?在《基本法》保障私有產權大原則下,是沒有分別的,但業權人在繼續持有物業的費用上,即常說的交差餉/地租上,確有分別。999年期地契土地租用者只須交差餉,即應課差餉租值的5%,對比起其他要繳差餉及要交地租的土地,999年期地契有稍微優勢。◆香港文匯報記者 黎梓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