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遠房屋策略》中確定「實現三年上樓」「協助青年置業」及「告別劏房蝸居」三大政策目標
●檢討及修訂房屋需求推算模式,將公營房屋供應量與「三年上樓」政策目標掛鈎,調高至年均3萬個單位供應,並同時增加居屋供應量至每年1.5萬個單位,及提升私樓供應量
●將「發展局」和「運輸及房屋局」改組成「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和「運輸及工務局」,讓房屋事務及土地供應由同一決策局負責,並將「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升格由行政長官直接督導
●試行「新居者有其屋」計劃,提早預售較遠期計劃居屋單位,讓更多家庭提早鎖定置業機會,並讓曾經抽居屋未能中籤者、育有年幼子女、家有長者的申請人有額外抽籤號碼以增加中籤機會
●提升人均居住面積,停止批出實用面積低於200呎私人住宅圖則
●增加短期供應,包括提高已規劃項目的地積比,增加「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的住宅用地比率,並積極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擴大收地範圍
●多管齊下穩定中長期土地供應,如擴大新界北規劃範圍、精簡規劃及地政程序等
資料來源:民建聯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恆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