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風撻訂條數點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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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跟風撻訂條數點計?
(文匯報) 2019年6月13日
高銀金融「世紀一撻」,將上月初以逾111億元高價投得的土地撻訂,其解釋是因擔心近期發生的社會矛盾和經濟不穩定會對香港商業地產市場的長期發展有所影響。最近社會紛爭不斷,加上中美貿易戰惡化,發展商有此舉動亦屬情理之中,而撻訂損失的2,500萬元對於公司來說亦只是細數目。但剛買樓的人士就不一樣,如果跟風撻訂,須要留意自己財力是否能夠承擔,小心跟風撻訂得不償失。

住宅物業買賣,如果分開一手新盤與二手住宅兩個市場來看,撻訂時有不同程度的金錢損失。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資料,如準買家購買新樓時,於簽立臨時買賣合約後5個工作日內沒有簽立買賣合約,該臨時買賣合約即告終止,所支付的有關臨時訂金(即樓價5%)會被發展商沒收。其間亦即所謂冷靜期,發展商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一手樓冷靜期損失最少

但如果準買家於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才撻訂,準買家便會損失樓價10%訂金,而發展商有權追收差價。假設準買家當日以600萬元物業,簽正式買賣合約後撻訂,而發展商重售時只賣出550萬元,與之前成交價的50萬元差價,發展商就有權向該名準買家追收。

二手棄購要付雙方佣金

二手住宅的撻訂,準買家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若想取消交易,業主除會沒收買家已付的臨時訂金(臨時訂金之金額由買賣雙方協議決定,一般相等於樓價之3%-5%)外,還須負擔買賣雙方的地產代理佣金(約樓價2%),即是總共損失樓價約5%至7%金額。

如買家在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取消交易,則除損失訂金、買賣雙方的地產代理佣金,亦需支付雙方律師費和釐印費等費用。一般情況下,臨時訂金及加付訂金的總和通常是樓價的10%。換言之,簽正式買賣合約後撻訂,最少為樓價12%。■香港文匯報記者 顏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