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屋無人住」,審計報告批評房署多項現行模式及政策,需要全面檢討或者執行時處理過慢,包括富戶政策、配額及計分制以及空置單位處理方面,引致公屋輪候冊數字非但未能減少,更令平均輪候時間增加。其中報告指出現時空置單位數量有1.2萬多個,其中有部分單位被空置超過一年,更有少量空置年期超過5年;而且空置單位的翻新期超過5個月,離開原來目標完工時間的44天相距甚遠。
翻新期距目標甚遠
現時房署管理着72萬多的公屋單位,當中有12,471個空置單位,佔公屋總數1.7%。報告稱房署資料顯示公屋空置比率只有0.6%,但其比率未有計算未有租客的「不可供出租單位」及「編配中的單位」,而只計算4,137個可供出租的空置單位。
房署自1997年推行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將空置超過九個月的「長期空置單位」納入有關計劃;但報告指出有887個可供出租的空置一年以上的單位,當中有470個既不是凶宅,但卻未有納入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真正是「有樓無人住」。
總共3,964編配中的單位,仍待編配。部分單位需要翻新,需時處理,但報告顯示選定一些空置單位進行視察,當中有些單位不合理地長期空置,例如有2008年及2010年空置的單位,施工令在2011年才發出,但需要到2012年才施工。房署表示平均來說署方能履行44天內完成翻新工程;而部分單位因嚴重結構問題,需要更多時間翻新。
另外,現時公屋輸候冊有超過22萬宗申請,其中11.2萬屬於配額計分制,而當中30歲以下的申請者佔57%。報告指出當中有大部分是高學歷年輕人,並未迫切需要入公屋。但因為制度只要由18歲開始申請就每月有一分,一年就多出12分;相比每大一歲只加3分,前者誘因比較高。審計署認為計分制運作近八年,應全面檢討計分方法;並定期剔除不合資格的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