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接獲投訴年跌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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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監接獲投訴年跌28%
(文匯報) 2019年1月30日
地監局昨日公佈,局方2018年共接獲306宗投訴,較2017年減少28%。地監局主席梁永祥表示,數字減少或與成交數量減少有關。但值得留意的是,涉及境外物業銷售的投訴個案由2017年的11宗上升36%至2018年的15宗,遍佈中國內地、澳洲、英國、泰國、加拿大、馬來西亞及英國,當中有2宗牽涉來自英國的「爛尾樓」。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倫樂)

境外置業投訴增36%

梁永祥指出,由於海外物業在香港銷售並不受監管,所以會建議準買家於購入海外物業時,亦應該採用香港持牌代理,因局方可以就其操作進行監管。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補充,15宗投訴中,至今已完成5宗調查,當中2宗成立、3宗不成立,另外有5宗分別為撤回投訴或資料不足,有5宗則仍在調查當中。

臨約投訴激增近五成

15宗投訴中亦有3宗涉及中國內地物業的投訴,主要涉及收取團購費用,聲稱費用可以作為樓價一部分,但最終沒有兌現,亦未確認賣家有權出售物業。而去年收到的306宗投訴中,最常見投訴為「不妥善處理臨時買賣合約(或臨時租約)」,錄得69宗,按年升48%。而「提供不準確或具誤導性的物業資料」的投訴亦有35宗,按年升57%。

至於「未有與客戶訂立或解釋《地產代理協議》」以及「未有履行有關回贈的承諾」的投訴宗數,去年分別錄得31宗及28宗,按年未有變化。

近月代理就佣金與發展商發生爭拗,並牽涉回佣問題,梁永祥指,代理是否應該提供回佣乃屬於商業行為,應該由市場自行調節,又指2013年亦發出相關的執業通告,而目前情況未到惡化,故當局無意作出限制。被問到會否要求劃一新盤佣金水平,局方重申此乃商業行為,應由賣方與代理自行釐訂,如果劃一的話會損害競爭力。

去年41地產代理釘牌

此外,局方在去年共對307名地產代理採取行動或作出處分,撤銷41個牌照,按年升1.16%,梁志祥指,撤銷牌照的個案均與此前發生的代理打鬥事件無關。

地監局於去年巡查期間,發現有152宗違規個案,按年增加1倍,原因是有59宗屬於新增的反洗錢指引的個案,而發出違規廣告及未有管有物業資料的違規個案則涉及56宗及25宗,當中違規廣告增幅明顯,主要因為涉及銷售境外物業的違規廣告有所上升。而有關一手樓盤銷售點的秩序問題個案錄得50%跌幅,由2017年的32宗減少至去年的16宗。

在今年,局方會進一步教育大眾購買境外物業須注意事項,並將於3月就此舉行大型公開講座,下半年亦會推出有關電腦化營業員資格考試的試行計劃。同時,局方亦會密切留意一手樓盤銷售點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