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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入公屋應該立刻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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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入公屋應該立刻賣走

 

湯文亮博士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2021年5月11日

  我一向認為,政府出售公屋是房屋政策笨策,現在有不少劏房住戶或者露宿者當日都是公屋租戶,變成業主之後以為自己識得賺錢,最後使大咗而要賣公屋,政府雖然笨,但竟然有人笨過政府,就是那些公屋租戶在買入公屋之後,沒有即時以左手賣畀右手的方法賣走,沒有賺盡政府的優惠,到了今日才賣,就要補地價,如果當日一早賣畀自己友,雖然都要補地價,但銀碼就天與地。

  剛剛有一個80歲公屋業主以200萬賣了20前以6萬8買入的公屋單位,但要補地價100萬,實收100萬,如果當日以10多萬補地價,今日就不用補100萬,所以,面對政府政策,一定要見招拆招,既然政府咁大方,點解唔攞到盡。

買入公屋應該立刻賣走
1. 點解唔攞到盡
2021-05-11 12:09
賣公屋的人都是自己收埋了樓的, 此是正苦笨策中的笨策。
2. 十一哥
2021-05-11 19:04
朦懂真係庸官賊國嘅典型、賣公屋..咁都得、唔係四萬同貪針夾埋佢啩、居屋都唔可以補地價後冇資格限制、要保持公營資助本質、社會福利唔能夠偏離公平原則。
3. 引刀一快
2021-05-12 02:19
左手賣右手唔係個個做得到,珠三角呢十年限購,借名額買屋都出唔少問題。
4. 出唔少問題
2021-05-12 09:52
冇問題, 日後公營經濟適用房只能賣返俾正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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