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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業避雷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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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刻查冊 屬代理本分
2007年12月29日 (明報)

【明報專訊】地產代理監管局近年積極加強對代理查冊的要求,如於營業員牌照考試便加深有關查冊的問題,另向業界發出通告,明確表示不會接納因為簽臨約時,屬於提供查冊服務時間以外而未能查冊的理由。

地產界人士坦言,簽約前一刻查冊,是代理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在任何地方只要可以上網,以信用卡等付款,便可以查冊。他稱,買家於付尾數前,除了要觀察單位內是否符合睇樓時的「現狀」,以及合約上列明要保留的物品是否齊全等,而律師的指定動作,是再查冊,確保業權無問題。

另外,若是不經代理的直接交易,土地註冊處於05年引進互聯網查冊系統,市民可於每天(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由上午8時30分至晚上11時30分,上網查冊,但能否看得明白,則因人而異。

另若發現有契約等候註冊,仍要了解該文件的性質,因為簽約至成交日,往往有個多月時間,其間若有人如債權人拿法律文件,到土地註冊處將物業「釘契」」(業權有問題,不利買家),而成交當日因沒有再查冊,而將尾數如數過戶給業主,那就不知能否追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