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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思絮语

比较满意的文章选集(1305)

 

王文彦

怡居地产常务董事及
中原地产创办人
2022年8月11日

戊戌变法失败是必然的

(原文发表於2018718)

 

康有为、梁启超及戊戌六君子所推动的戊戌变法,成功的三个条件,勉强只有第二个,那就是变法(或改革)的内容符合时代的要求,切中时弊。我说「勉强」,是有根据的,不说别的,就看看变法中的君主立宪方案。

岑逸飞这样评论:

120年前的「戊戌变法」,如果真的成功,今日中国会否是另一副样子?

120年前的中国,君主立宪听上去对皇帝和民众都合适,还省去社会撕裂所付出的流血代价。况且,那时西方列强中最强的英国,正是实行君主立宪制;而隔壁邻居日本,「明治维新」不也保留了天皇而走上强国之路?

可惜「戊戌变法」的君主立宪方案,里面藏有「丧权辱国」的卖地构思,如今回首观之,反而令人庆幸,幸好变法失败,否则中国早已被外国势力瓜分。

早在戊戌年前后,康有为已有将西藏、新疆等卖给列强的想法。据翰林院编修夏孙桐在《书孙文正公事》中记载,朝廷重臣孙家鼐曾质问康有为的新政千头万绪,经费如何筹措?康有为的回答是:把西藏卖给英国,可得善价。 

除了康有为,「戊戌六君子」之首的谭嗣同,早在1894年末,写给其师欧阳中鹄的信,痛心甲午战争清军惨败,谈及改革途径,如何筹措改革经费时,提出「当尽卖新疆於俄罗斯,尽卖西藏於英吉利」。他甚至主张,除了新疆和西藏,蒙古和青海也是「毫无利於中国」,不如卖掉。

这种论调,让今日一些没有国家观念的「愤青」听了,可能会很高兴,他们甚至认为,不如把香港卖给英国、澳门卖给葡萄牙、台湾卖给日本或美国,善价沽出,岂不大妙?』

观微知著,概念反映内涵,康梁等人是完全没有保家卫国、国家固有领土一寸也不能丢这个概念的,不必细看变法其他具体内容,单看这个君主立宪方案,就知道康梁所倡议的,不会高明到哪里去。

那样不堪,为什么仍说第二个条件「勉强具备」?那纯是因为当时的满清皇朝已朽腐透顶,灭亡在即,相比之下,变法代表著一种进步,符合时代的要求,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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