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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言     管理、销售与推广

无为而治的可行性(2)

 

王文彦

怡居地产常务董事及
中原地产创办人
2017年2月8日

叶卓雄先生所说的「君闲臣忙」,其实就是「无为而治」或「垂拱而治」。

 

要做到「无为而治」,叶先生指出,需要某些特定先决条件:

 

1.         找到/招揽到所需的人才,人才的才能不完备的,则透过培训来培育他们;

 

2.         要在企业内建立「信任员工」的文化;

 

3.         设立适当的监管制度。

 

坊间许多人以为「无为而治」是老板的一种管理态度,只要他信任员工,肯放手让他们大干,他就可垂拱而治,君(老板)闲臣(员工)忙而国(企业)兴,岂不快哉!叶先生的高明,就是看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无为而治」是有条件的。

 

为甚么找到人才就可「无为而治」?在此,叶先生的推演跳了阶,没有加以说明。实情是,找到人才还要透过适当授权,人才才可各安其位,各尽所能。

 

授权,是决策权的下移,老板同下属拟定目标之后,任由下属选择到达的途径,即制定决策,而决不干涉。

 

管理上的有效授权,最低限度要遵守下面几个原则:

 

1.         适度授权

 

授权下属的职权只是上级职权的一部份,而不是全部,对下属来说,这是他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授权的合理度以工作所需为界,某些权责老板是需要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授权过度等於放弃权力;

 

2.         有效控制的授权

 

授权不是撒手不管,撒手不管的结果必然导致局面的失控,而失控会抵销授权的所有积极作用;为了防止下属在工作中出现问题,对不同能力和品德的员工要有不同的授权控制。能力及品德较强的下属控制可以少一些,能力及品德较弱的下属控制力度要大一些;

 

3.         授权程度因人因时而施

 

人有长短,才有类别、高下,能有大小,授权因此要因人而施。处事要审时度势,授权亦要因时制宜;

 

4.         明确界定受权者权限范围

 

授权从来不是百分之百地放弃权力,每一次授权必伴与对所授权力的限制;

 

5.         给予受权者适当协助

 

授权不是放任自流,因为大部份下属在经验和能力上不免有所欠缺。老板应从培养下属的角度出发,有意识地对受权者加以协助;

 

6.         授权并不授责

 

授权只是把一部份权力分散给下属,而不是把与「权」并存的「责」分散下去。纵使老板把某几种决策权授给下属,老板依然负有相同的责任。下属所犯的一些错误,老板对这些错误的后果有无可推卸的责任。

 

老板若过份强调被授权下属的发挥空间及个人自由意志,完全不提上述原则和制约,那是权端授权。不受制约的授权,自然是错误百出,碰到被授权者能力或品德不济,随时产生祸乱,祸乱的大小,与授权的大小成正比。

 

上述原则,我不会一一详论,只拣几个较重要的谈论一下。

 

先谈适度授权。

 

做老板,便有老板的责任。制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及配套的战略性政策、负责主要管理决策和委任高层管理人员(特别是最高层的)从来是企业老板最重要的权力和责任,任何一个老板都不轻於假手他人(除非他是一个昏君、二世祖、无责任感者或弱智者)。假手他人有误,轻则企业元气大伤,重则亡企业。

 

纵使老板认为某个或某些下属在上述权责范畴的某些环节能力较自己强,他只需谘询他或他们的意见,综合之,然后作最好拍板便可,实在毋需过份授权。

 

只抓方向,不问具体,已是授权的最高境界,连方向也不抓,老板就不是老板,是虚君而已。

 

叶先生说:

 

『年轻的读者请勿误会,以为做老板的,每天都可以轻轻松松去叹茶或打高尔夫球!事实上,老板也有他要做的诸多事项,如与高管拟订企业方向及策略,建构企业制度和系统等,工作亦颇为繁重!

 

说到底,「君闲」只是一种表面的状态;而「君心」是绝对不闲的!』

 

他的观点与我不谋而合。

 

-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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