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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言     法律

国安法出台是泛民及其支持者多行不义的结果(2)

 

王文彦

怡居地产常务董事及
中原地产创办人
2020年10月17日

这系列上一篇文章是61日发表的,因为公私要事特多,延至今日才撰写第二篇,抱歉! 

630日人大常委会已通过「港区国安法」,并通过将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这系列文章旨在解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了解草案,就能更好地理解「港区国安法」,故这系列文章将不会因「港区国安法」已通过而失时效。 

人大常会副委员长王晨说: 

香港现行法律中,一些源於回归之前、本来可以用於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长期处於「休眠」状态,除了法律制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和执法权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缺失,有关执法工作需要加强。

香港社会需要大力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普遍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总的看,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的23条立法有被长期「搁置」的风险,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难以有效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都明显存在不健全、不适应、不符合的「短板」问题,致使香港特别行政区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愈演愈烈,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维护国家安全面临着不容忽视的风险。 

所谓「休眠」,所谓「(各方面)存在明显缺失,王晨是厚道地说香港特政府回归以来对维护国家安全置诸不理;23条立法23年来被「长期搁置,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都明显存在不健存、不适应、不符合的短板问题」,但既然明显存在,特区政府的行政、司法和立法机构为甚么视而不见,见而不()改呢?最合理的解释,是他们深知大部份香港人偏黄、仇中反中及不接受中共政权,这些机构的当权者许多自己亦偏黄、仇中反中及不接受中共政权,当然乐得以市民仍未接受23条立法、得等待适合时机出现为藉口,将23条立法置诸一旁,不偏黄、不仇中反中及接受中共政权的,亦因为胁於巨大的偏黄市民反对力量而不敢放一干,结果就出现王晨所说的「致使香港特别行政区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愈演愈烈,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维护国家安全面临着不容忽视的风险。 

王晨说: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香港目前形势下,必须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改变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在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轨道上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保香港「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港独23年来愈演愈烈,已挑战「一国两制」的底线,已超出中央容忍的底线。 

王晨的解释至此,很自然就带出下述结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就相关问题作出若干基本规定;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授权,综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法律并决定将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20205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於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同意国务院有关报告提出的建议。 

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拟订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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