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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言     生活随笔

借钱与人,人财两失机会高於一切(2)

 

王文彦

怡居地产常务董事及
中原地产创办人
2019年1月21日

这些借钱的人,不还是因为始终没钱还吗?不一定!多年前曾经有一位朋友向我借了30万,答应一旦将手中一个正在放售的物业售出后就归还给我。几个月后,他写信给我:

「楼已卖出,净得420万元。我会先还5万元给你,余分两年24期还你,希望我能做到。」

我回信说:

「我借给你不外30万,现时手持420万,足够一次性还我,为何先还5万这么少,剩下的更要分224期还?你不是承诺卖出楼宇后就立刻一笔清还吗?」

他竟答道:

「首先我要付清七、八万元卡数;我和太太现时住的单位是租赁的,长久计要买。这个区稍好及稍大的单位,需280万至300万;剩下的钱,我需要拿来投资,买一些股票,获取一些额外回报,我夫妇的薪金不足以令我们过好生活。我这样还钱给你,相信你会理解和谅解。」

我已无兴趣对他晓以大义,回覆说:

看来你很需要钱和爱钱,你不大明白世间上有些东西较钱更重要。你欠我的30万,不用还了,全部送给你。」

这位朋友自此被我从朋友名单中删除,他亦再无找过我他已算较像样的了,至少他有还钱意识。更多的借钱者是从来没有「有借有还上等人」的概念,许多时候他们是用虚假的理由,利用了朋友的信任和同情将钱借到手的,在某个意义上,他们是将钱骗到手的,纵使他们富贵了,那些借来的钱,他们都不想、不愿还。钱到手,就是他们的,朋友低息甚至免息所借出的,是辛苦钱、血汗钱,朋友的拔刀相助是基於信任和同情,这是对的莫大恩泽,力所能及,不仅要尽快还清,还要相机回馈。所有这些,欠钱不还者都不管了,在数以十万元以至巨额的金钱诱惑下,朋友可贵的地方都不再可贵,为了保住那笔钱,变相割席就割席吧。

2007年痛定思痛,我私下立誓,以后不再借钱给任何人了,怕是十万八万,免得害人害己,免得自此失去一位亲朋。

所谓害人,是害了借钱人,让他不劳而获得到一大笔钱,会令他依赖成性;每一个人现时的困境,都是以前种落的恶果,轻易借钱给他,会助长他不痛改前非,反而一再想方设法将自作孽的恶果的代价转嫁给好心助他的人。长此下去,积重难返,他的一生前途是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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