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泛民的指责有理有据吗?(1)
(原文发表於2017年8月11日)
政府公布高铁一地两检「三步走」方案,引起社会讨论。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出席电台节目时指出,政府在方案中承认一地两检是不符合《基本法》,否则不会设有内地口岸区,现时将香港完整性切割。他担心,今日高铁一部分不属於香港,日后可能将其他范围划作内地范围。他指出,租借地方不应连同管辖权一同出租。
政府在公布方案时,从来没有一言片语承认一地两检是不符合《基本法》的;设有内地口岸区等同承认一地两检不符合《基本法》是哪门子的逻辑?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袛是说,『经过「三步走」订立法例后,「内地口岸区」会被视为香港特区区域范围之外,《基本法》第八、十八及二十二条对「内地口岸区」并不适用,有关安排不会跟《基本法》有所冲突。』
「设有内地口岸区,会将香港完整性切割」。如果内地口岸区因为行使国内法律而不受香港法律司法制度管辖而造成香港完整性切割,那么所有中国驻港外交机构(例如中联办,外交部驻港特派专员公署)又怎看,这些同样行使中国法律而不受香港法律司法制度管辖的地方,岂不老早就破坏了香港的完整性?为什么陈文敏及泛民不老早出声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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