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何必深责?(1)
(原文发表於2017年7月11日)
我在《香港楼市现况面面观(5)》中,批评一些楼市评论员没有提供充份论据,甚至没有提供任何论据,便轻率地预测楼价在短、中期(由半年至二年不等)升/跌多少(由5%至20%不等);短、中期后,楼价会怎样,他们没有后续评估;楼市有循环,他们从不向读者/观众指明,现时楼市处於甚么阶段。这样的预测,毫无价值。
文章发表后的翌日,一位署名「Ben仔」的读者回应说:
「你叫你个中记另一大股东收吓声,咪乱九咁吹今年升20%楼价,搞到人都癫。他日楼价大跌,现在听了佢咁吹入咗市,输咗钱咪吊九死佢全家。学汤博士嗰句,祝佢下家富贵。
希望现在香港有钱人发财立品,零可学汤博士劝人小心入市,都咪吹嘘市况向上而令买家盲目入市。」
我不知大家看了有甚么反应,个人马上产生5个看法:
1. 一个客观、无私心的地产或股票评论者,所追求者不外寻找及掌握楼市或股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并将心得与读者分享。他们永不唱好唱淡,只会在适当时候表示看好看淡。
当他们预见楼市股市即将向好,他们就预先表达看好的观点和理据;当他们预见楼市股市即将向淡,他们亦预先表达看淡理由;当市况即将转折,看好可变为看淡,看淡亦可变为看好,一切随发展规律变化而变化。对他们来说,永远的及一面倒的看好或看淡并不存在。
没有永远的好友,没有永远的淡友,只有永远的规律。看错市,是他们功力未够或偶然失手,不能好好地掌握楼价或股价发展的规律,并非别有居心地误导读者/观众;
2. 每一个人在做一件事都自有其角色,而角色则自有其职责和利益。评论楼市亦不例外。
无论是Property Consultant、Property Negotiator,还是地产营业员,其实性质(亦即角色)都是地产代理公司的推销员。他们的职责在促成买卖(及租赁)的交易。为达到促成交易的目的,他们在絶大部份情况下都得对买家强调利好因素,对卖家强调利淡因素,他们用不著我口讲我心,否则就有失责(亦即不忠於角色)之嫌。换句话说,地产代理营业员不我口讲我心是天经地义的,无可非议的,他们如果这样做,是忠於角色,任何人都不应责之为钱为利益而埋没良心。客户应了解和谅解他们的角色,不要强逼他们扮演投资顾问的角色,否则,就产生利益冲突。营业员对楼市的任何看法,客户都应视之为一家之言,视之可能为游说。
地产代理公司(尤其是大行)及发展商的头头,利益所在,公开发表的言论,每多卖花赞花香,作不得真,大家对其可信性最好打个大折扣。
地产评论员及专栏作者,他们透过谈话或文章向公众表达自己对地产市道的看法,理论上,他们得我口讲我心或我手写我心。如果他们因为个人利益或某人某集团利益而作违心之言,他们就是失责,就是不忠於自己的角色,并且有误导公众及出卖公众利益之嫌,大家责之为为利益埋没自己良心是毫不为过的;
~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