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博客 > 功。德。言 返回
地产 政治 经济 军事 社会民生 管理、销售与推广 营商 思辩 文史哲 媒体 教育 法律 生活随笔 旅游 旧文新编 比较满意的文章选集 香港的致命伤 中原往事 其他
浏览人次:19861    回应:0
功。德。言

故旧之言,但不失时效(1)

 

王文彦

怡居地产常务董事及
中原地产创办人
2021年5月4日

前言 

由於近四、五年香港内外政治及经济环境的巨变,香港的物业投资者或用家对著这个充满不明朗因素及波动的市况,普遍都不敢轻举妄动。 

一些楼市评论员或地产发展商高管「忠告」市民,买楼自用不怕买!一些有实际需要的买家,很想买,但又怕不久的将来楼价大跌;不想或不敢买的人,又不甘心租楼,认为交租是代业主供楼,简直是将钱倒入咸水海;部份至今依然迷信香港楼价永远只升不跌的人,纵使有过多物业在手都不肯按照市价出售任何一间,唯恐卖平。 

对於上述种种评论、言论或疑虑,我早於2013年起就已有针对性的评论,事隔七、八年,我觉得我这些评论依然不失时效,所以想陆续将它们在这里重新发表,以解部份疑虑重重、举棋不定读者朋友之忧。 

 

买楼自住并不永远正确,租楼交租有时并非错误

(原文发表於2013916)

 

近日阅读杂志,无意中看到一位著名财经评论员给读者的意见。他说: 

「若有人问笔者(现在)可不可以买楼?我会问他买楼做甚么?若不是首次置业,不是自住的,笔者会劝他不要买,没理由在楼价已经上升10年之后的今天,高价追买。若是首次置业、自住的,笔者会问他每月赚多少钱,打算买的楼每月供款多少钱,再将每月供款的金额加多两倍,然后看他还有没有能力每月还钱,如果能,则不必理会将来楼价是升是跌,都可以买楼。」 

该财经评论员的意见,与一位知名地产发展商的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该知名地产发展商认为: 

「楼价不会天天升,自住、家人住,没问题,不要炒楼」。 

「过去数十年,就算在楼市最高价位入市,事后回顾,仍然觉得便宜」。 

他们俩人的说法成立吗?个人认为不成立。理据嘛,以前说过,现在再说一遍。 

『楼价的长期基本趋势是大涨小回,「就算在楼市最高价位入市」,最终亦会收复失地,这话没错。问题是「事后」要事隔多少年。如果你97 年摸顶买了嘉湖山庄,16年后的今日,你尚欠一、两成购入价才可见家乡。人生有多少个16年呀?!

可以选择,当然选在楼市最低价位而非最高价位入市,错过今次的低位,就耐心等候下次。最高价位入市,纵使「事后回顾觉得便宜」,这个「事后」,往往要等十年以上,在起初的四、五年,价位动辄跌40%65%,实在太伤痛了!如果没有实力或耐性守,你连这种终於「觉得便宜」的卑微回顾也没机会享受。

在甚么时候买楼,时机较能力更重要!最合算是在复苏期始初买,最要命是摸顶买。根据过去的纪录,每一个循环从复苏期始初至繁荣期顶峰,楼价至少升三、四倍;相反地,见顶回落至见底,楼价往往最低限度跌去40%。我们此刻首先要弄清楚楼价是处於循环中哪一期,是复苏期当然好,是繁荣期初阶亦问题不大,但如果是繁荣期的尾声,你还建议大家入市,岂不是把大家放在火炉上吗?弄错买楼时机,愈有能力,损失愈惨重!

香港经济逃不过循环,上一个下跌浪,历时年,报销65%楼价,这是多么大的血的教训呀?如果大家认同此刻楼价接近摸顶,何不忍耐一下,等待未来的浪底再买?』

不管市旺市淡,时常听到不少准买家这样解释他们买楼的动机: 

        「租楼交租是代业主供楼,简直是将钱倒入咸水海!」 

这种说法缺乏常识和商业盘算。但很奇怪,绝少人挺身而出,指出他们看法的谬误。天下无免费的午餐,买楼是要付代价的,一旦买楼,一笔资金(就是楼价)从此被长期积压。对投资性质的买家来说,他所付的代价(楼价)换回租金回报和楼价日后的升/跌幅;对自用性质的买家来说,他所付的代价换回免付租金和楼价日后的升/跌幅。相反地,租客付出租金,但得以将等同楼价数目的那笔资金释放出来,灵活运用。当买家还是租客化算呢?没有绝对的答案,关键在於他们运用资金谋取回报的能力:若果买家有能力利用所付楼价生产出较租金加楼价升/跌幅更高的金钱回报,那么该买家应该当租客,当买家收租或免租是亏了;若果租客的理财能力能让楼价生产出较租金加楼价升/跌幅为高的金钱回报,那么该租客不做买家而乐於当租客完全正确。这解释了为甚么大家乐、麦当奴快餐、各式名牌店和许许多多的商业机构,只愿租赁而不肯买入它们拿来做生意的店铺、办公室和厂房。 

在楼价见顶回落之际买楼,是高价接火棒,若持货到浪底,损失就是楼价於下跌浪中的跌幅部份(请记著,在过往半个世纪的几次下跌浪,楼价跌幅一般介乎40%65%,从来没见到15%20%那么温和的跌幅);相反地,若聪明地租楼,就可避接高价火棒,从而得以避过楼价於下跌浪中的跌幅部份,届时自可轻松地於谷底接平靓货。 

基於上文的分析,大家不难看到,自住买楼不一定永远正确;租楼居住不是代业主供楼和倒钱入咸水海,更非任何时候均是错误。 

 

 

 

~ 待续 ~

 
 
我要回应
我的称呼
回应 / 意见
验证文字
 
会员登入
登入ID 或 网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