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食饭时,老婆问我会不会替一个强奸犯写求情信,我话莫讲是强奸犯,就算普通犯人都唔会,求情代表那些人有犯罪,既然犯罪,就应该受到惩罚,老婆话咁就奇怪,刚刚有一个强奸犯,而且是强奸4个不足年龄少女,在判刑前向法官呈上109封求情信,如果有咁多人为佢求情,法官应该考虑减刑或者判无罪,我话痴线,是那109人痴线,明知犯了强奸罪,而且仲系4个受害者咁多,当中有受害者最后变成性奴,仲为佢写求情信,我鄙视那109个写求情信的人,在罪犯之中,强奸犯是最低劣,较早前在印尼有一个人强奸自己个亲生女,最后在监狱被人打死,印度或者唔会,我唔明白那109人点解会为一个强奸犯写求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