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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避雷针

自制相连防踢契 转售时宜列明改动

2007年12月22日 (明报)
【明报专讯】市场对大单位需求殷切,自制相连及自制复式单位,尺价明显较普通单位为高,但打通单位怎样才算合乎法例,是极复杂的课题,现时不少市民若知悉分隔墙属非结构墙,便会自行找装修工人打通单位,但测量师称这做法存在风险,因为仍有很多地方有机会违反法例及其他契约,转售时(就算已有批准图则)必须要求新买家确认知悉所有改动,防避被踢契的风险。明报记者 周伟强

市场一般理解,研究打通单位及房间前,先要了解分隔墙是否结构墙。由於根据现行条例,拆除非结构墙属豁免入则工程,所以很多市民便雇用装修工人进行工程。

毋须批则工程不一定合法

测量师罗锦培表示,拆卸非结构墙,只代表工程不用批则,不代表工程符合其他法例及契约,例如建筑物条例其他条文、其他消防条款,地契、大厦公契等等。

他举例,如建筑物条例规定,一个房间或一个厅只可有一个窗台,他称若果两个房间各有一个窗台,打通后即变成一个房间有两个窗台,就算分隔墙属非结构墙,打通后单位仍可被认为违例,转售时必须告知新买家,否则新买家便有机会踢契。他称,打通单位要衡量是否合符所有法例及契约,否则可被认为业权有问题,亦不应认为不用批则便属无问题。

例如,近年批出的地契有规定单位与车位的比例,如九龙一个单位与车位比例为一比一的的豪宅屋苑,有业主申请打通单位,但由於打通后,屋苑单位总数减少一伙,即与车位的比例变成不是一比一,纵然图则(若需要)仍有可能获批,打通单位便不符合地契规定。

有机会违地契规定

另外,若果打通单位或房间涉及结构改动,亦表明改动要先得到批准图则,除了以上事项外,要注意的情便更多,例如环保露台可豁免面积上限为5平方米(53.8方尺),若两个单位各自有30方尺环保露台,打通单位后,便超过规定上限,所以获批图则机会甚微,近一年,便有九龙站豪宅的业主,买入上、下单位,入则申请兴建楼梯打通成复式单位,亦因以上原因被拒。

另外,涉及结构改动,除要过屋宇署一关,更涉及消防处及地政总署,早前曾有一个顶层单位的业主申请,於屋内建设一条楼梯直达天台,但要於天台建一个面积10方尺的「小梯屋」(即为楼梯加一顶部,防止风雨入屋),但地政总署认为这小梯屋涉及一定楼面,而大厦已用尽地契,所以改动不符合地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