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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避雷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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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刻查册 属代理本分
2007年12月29日 (明报)

【明报专讯】地产代理监管局近年积极加强对代理查册的要求,如於营业员牌照考试便加深有关查册的问题,另向业界发出通告,明确表示不会接纳因为签临约时,属於提供查册服务时间以外而未能查册的理由。

地产界人士坦言,签约前一刻查册,是代理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在任何地方只要可以上网,以信用卡等付款,便可以查册。他称,买家於付尾数前,除了要观察单位内是否符合睇楼时的「现状」,以及合约上列明要保留的物品是否齐全等,而律师的指定动作,是再查册,确保业权无问题。

另外,若是不经代理的直接交易,土地注册处於05年引进互联网查册系统,市民可於每天(包括星期日及公众假期),由上午8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上网查册,但能否看得明白,则因人而异。

另若发现有契约等候注册,仍要了解该文件的性质,因为签约至成交日,往往有个多月时间,其间若有人如债权人拿法律文件,到土地注册处将物业「钉契」」(业权有问题,不利买家),而成交当日因没有再查册,而将尾数如数过户给业主,那就不知能否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