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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言

迴避核心問題不會徹底解決問題,大治遙遙無期(3)

 

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2020年10月3日

包容還是放縱?關愛還是溺愛

段校長去年1018日發出對學生深表同情的公開信,滿懷關愛地說:  

1010跟同學及校友接近四小時的會面當中,外界可以從媒體看到很多失控畫面,我和我的團隊成員,以及在場的每一位同學、校友,無不感受到繃緊的情緒。面對比以往更洶湧的群情及激烈的指罵,延續真正的對話及交流實不容易。我感受最深刻的,是討論會完結後,我與一些被捕同學兩個多小時的閉門交談。在大家都放下戒備的情況下,我看到同學無助的眼神,哭訴他們親身所受的身心痛楚,懇求大學保護他們。我亦坦誠告訴同學我的心底話,承認大學在此史無前例社會挑戰下的不足之處,以及大學必須肩負的多方責任。在這兩小時,彼此終於能夠打開心扉,表達最真摯的感受。同學的每一句說話都打進我的心坎裏,讓我非常的痛心及難過。  

對於部份同學就其被捕後的經歷,向我表達的強烈訴求,大學必須負起尋求真相及公道的責任,讓公義得以彰顯。每一位同學,無論他們持何種立場及價值觀,無論他們曾否犯錯,都是中大的學生。作為師長,我們必須教導同學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 ; 而大學出於關愛,亦須為同學爭取應有的權益,不會隨便放棄任何一位同學。」  

「彼此終於能夠打開心扉,表達最真摯的感受。同學的每一句說話都打進我的心坎裏,讓我非常的痛心及難過。」段校長似乎已被被捕學生和校友的言辭深深打動了,覺得「大學必須負起尋求真相及公道的責任,讓公義得以彰顯。」甚至覺得「每一位同學,無論他們持何種立場及價值觀,無論他們曾否犯錯,都是中大的學生,而大學出於關愛,亦須為同學爭取應有的權益,不會隨便放棄任何一位同學。」;但這些被捕的學生和校友都是參加了違法的暴力活動才被捕的呀!不能因為關愛,就盲目地支持到底,這樣的愛,不是關受,而是溺愛;這種溺愛,和校長所說的「我們必須教導同學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是自相矛盾的,犯法的學生和校友,就得自己去「爭取應有的權益」,中大是不應置身其中的;「要尋求真相及公道,讓公義得以彰顯」,首先也是要被捕學生及校友自己要爭取,不應由大學越俎代庖。這些學生和校友連報案給警監會也不敢或不願,執意要林鄭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這種執意對「尋求真相及公道,讓公義得以彰顯」有幫助嗎?在這種執意下,除了照跟,中大可以加以援手嗎?

「我們自1011日起,立即逐一再聯絡被捕的逾30位同學,詳細瞭解他們在被捕後遇到的種種情況。大部分同學表示,在被捕後要求與律師或家人聯絡不果,最終在數小時甚至長達7-8小時後才能打電話,有同學因而被逼在沒有律師陪同下錄口供。據其中一名同學描述,其家人到警署要求會面不得要領,結果同學在被拘留的48小時沒有機會打電話及不能與正在警署苦候的家人見面。不少同學指出,在拘留期間警員不允許他們睡覺或躺臥休息,亦有同學反映得不到所需的醫療協助,例如哮喘病發的同學要等候6小時後方能就醫,有同學因頭部受創要求就醫,18小時後方被送往急症室。較為嚴重的情況,不止一位同學表示在錄口供或扣留期間曾被警員掌摑,以及有兩位同學表示在搜身前獲告知不需脫衣,卻在搜身房內被同性警員強逼脫下所有衣物。以上都是同學親自提出的指控。」 

以上都是被捕的學生和校友一面之詞,段校長未經驗證(即由被害人提出證據),就深信不疑地說「以上都是同學親自提出的指控」。

「遺憾的是,目前為止我們所接觸的同學,都因為對警方有不安情緒或對投訴員警課及監警會的制度失去信心等而尚未願意踏出這一步。我感到無奈之餘,亦明白同學及公眾對現有機制的不信任,並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基於事件的嚴重性,我會去信行政長官,希望行政長官考慮針對現時大學已掌握初步資料的約20宗個案,在現有機制以外作出嚴正跟進,讓法治精神得以彰顯,讓信心得以重建。事實上,過去兩個月來,社會上有強烈聲音,要求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查找警民衝突以至整個事件的真相。政府應該正視這個聲音,因為只有真相才可以為所有人帶來最公平的結果。」

所接觸的同學,都因為對警方有不安情緒或對投訴員警課及監警會的制度失去信心等而尚未願意踏出這一步,校長為何不嘗試說服他們先按現有機制向員警課及監警會投訴,公開挑戰他們怎樣處理?「去信行政長官,希望行政長官考慮針對現時大學已掌握初步資料的約20宗個案,在現有機制以外作出嚴正跟進」,所謂現有機制以外,那其實是強行政長官所難,要求她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去跟進,這是徹頭徹尾黃營的要求,校長不知不覺站在黃營的立場說話。

誰都不會反對「查找警民衝突以至整個事件的真相,誰也同意「真相才可以為所有人帶來最公平的結果」,問題是透過什麼機制去查,段校長提議透過獨立調查委員會,為甚麼不可以透過已有的機制員警科及監警會去調查?如果說那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會包庇」,那麼透過獨立調查委員會呢?以黃營所指定的委員人選,不也是自己人查自己人(黃營暴力犯罪分子)及自己人查敵人(警隊及警員),豈不更加不公平,製造更多撕裂和仇恨?

段校長各段說話強調警員涉暴「經查證後」須予以遺責,相信學生和校友一面之詞,而對警員加以嚴厲批評,要求行政長官成立獨立調查會去調查警隊種種「惡行」,卻對學生涉嫌參與違法暴力行為、違反法治精神和中大核心價值的言行,隻字不提。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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