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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文集

劏房起始租金與發牌制

 

鄭泳舜
立法會議員

2022年10月18日 (東方)

  香港已實施劏房租管條例接近9個月,筆者早前聽到不少租戶反映,今年被業主加租後,仍沒有收到租賃協議,口頭說了算,濫收水電費仍然持續。更甚者,就是有業主沒有按條例法定要求,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交條例實施後訂立的新租約通知書(租賃通知書)。

  筆者是支持制訂劏房租管,目標是旨在對劏房租戶加強保障,也支持當局實施起始租金,並要開展研究進一步規管劏房,即實施發牌制。但有效實施劏房租管,當局加強執法是重要的一步。

  筆者上周與所屬政黨就發表了一項問卷調查,近半受訪者指條例保障不足,七成支持制訂劏房起始租金,七成三受訪者支持制訂劏房發牌制度,禁止無牌劏房出租。無論是否居住在劏房,市民都期望要更好保障劏房居民權益。起始租金的制訂,我們建議參考同區劏房平均呎租為基礎,再容許有不多於10%增幅為上限。這個前設是政府已陸續收集了劏房租管的租賃通知及登記,通知包括列明劏房地點、租金及面積等。但實情又如何呢?我們曾向差估署查詢,獲得的回覆,截至9月底為止,該署只收到7,000份劏房租約通知書。以十萬個劏房計算,我們最初估計法例實施第一年,都應有接近一半約5萬份租賃通知書,但目前登記的卻只佔總數7%,不足一成。

  換句話說,執法情況確實未如理想。雖然是違法及有罰則,業主仍然不向差估署提交租賃通知,有居民反映向業主索取書面租約,被要求繳交1,000元而作罷。差估署成立了50人隊伍跟進執法,成效如何,須有所交代。要制訂起始租金或發牌制的前提,是當局先做好執法工作,包括主動出擊巡查及搜集證據,對違法人士起訴,以收阻嚇作用,這樣才不會讓條例成為無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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