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氣 2020-07-20 11: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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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Fisherman 2020-07-20 12: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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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數據時代,可否將所有法官的判決判詞放上網,供公眾人仕參考閱讀。在陽光和雲端下,大家都可以識多啲嘢!前提是只作參考用途,不可質疑。我相信所有法官都是千錘百煉,經得起壓力和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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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0-07-20 12: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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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港官做野,要顧外國睇法,國際形象為主。 但外國批評有時另有居心,照單全收,結果做出來水土不服,更不討好。 既然撕破臉,更能跟據實際需要來有效施政,有效執法。 依西方指指點點不能抬高身價。 只有行正道,才能走遠。 睇好未來香港樓市,有麝自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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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i 2020-07-20 13: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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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同意,卅年前忘記是烹夫案還是燒屍案,只判6年。但打劫我的賊人被判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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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hilip hk 2020-07-20 15: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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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以為法律的塑像是盲的,所以無論是誰犯法,都是一樣判決,律法公平是以往的認知.呢幾年突然感覺有些陌生,老翁為了保住一份工,在自己的年齡上做手腳,被重叛入獄七個月、內陸人在美領土館的外圍牆寫了三個字,連什麼意思都無法表達,被立即判入獄三個月,有義工襲擊警察、阻差辦公,也只不過入獄两個月,還可保住鐵飯碗,陳議員在判刑前出示某醫生的醫療証明,不但可以保住尊貴的議員身份,而且可以免受牢獄之災.法律的本末倒置,原來我們平民百姓的眼睛被矇閉了,看不見公平公正,許多人吶喊,但有用嗎?如今法官一家獨大,唯我獨尊,我懷疑,那個代表法律的塑像,本身就是有眼無珠,牠的所謂公平,只是隨心所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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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冒充路人 2020-07-20 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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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女神雙眼被人包實睇唔到原告和被告係邊個 , 不過佢對ear無俾人塞實 , 仍然可以聽出誰是被告, 所以判罰就初一十五不一樣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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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lol 2020-07-20 20: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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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撞打官師話係上戰場。撞黎撞去,車前退後,鬥搵窿捐。如果話打開本法律書同案例就判得,好似大陸咁即日起貨,重有得財滾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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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無法無天 2020-07-21 09: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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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作反,輕判同道,記者泛濫,助紂為虐,黑心醫護,假仁假義,中央用重典撥亂反正但港官低能未能發輝國安法全部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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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創新力量 2020-07-21 09: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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