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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集

不平則鳴:過渡將盡 物管領牌未

 

王國興
23萬監察

2023年4月22日 (東方)

  人人望安居樂業,沒有安定安心的居停處所,又怎能使人專心致志發展事業?港人居住高度密集的多層建築物內,居民要安居,惟有依靠有質素、有操守保證的物業管理專業了。那麼,誰去監管物業管理的公司和人員,就要靠依據法例成立的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以下簡稱物監局)。但是,有關物管公司和管理級人員不是自然自動地受規管的,只有領了物監局發出的牌照,物監局才能替物業的業主或租客依法進行規管。那麼,每座大廈的居民都必須問一問、查一查,自己所住樓宇的物管公司和管理人領牌未?

  物監局在2020年8月推出3年發牌過渡期,已有600多間公司申請,400多間成功領牌。過渡期只剩下一百天了,居民為己為人應問其領牌未?無牌是不能經營物管的,違反規定可被罰50萬元及監禁兩年。想安居的人,都不希望所住的樓宇被無牌物管公司及無牌管理人非法管理吧!

  同理同期的是,物監局已發出逾11,000個物管人牌照(當中正式牌照佔67%,臨時牌照佔33%),局方亦舉辦課程供申請人業餘進修,助其早日領取正式牌照,盡快合格持牌上崗。局方稱,累計超過2,000人參與,400多名持牌物管人獲修讀嘉許證書。

  時下小業主及他們的法定組織即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或沒有太多權力的互助委員會等,對於有物管專業知識和經驗的物管公司的監管,往往處於無力和弱勢,因絕大多數的業主組織成員都是為口奔馳的百姓,即使有專業知識,也沒有太多公餘時間代表小業主對物管公司進行有效的規管,那麼便惟有依靠物監局了。物監局最近亦制訂和推出《處理分判物業管理服務》及《防止貪污事宜——員工聘用及管理》等14份操守守則助居民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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