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結果非終極 稅局可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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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結果非終極 稅局可提上訴
(東方) 2016年2月19日
高院裁定「二換一」小業主勝訴,稅局要退回雙倍印花稅,對有意換樓的市民應屬好消息,但地產代理指出,現時樓市跌勢已成,除非大幅劈價賣樓,否則很難在半年內做到「先買後賣」換樓,因此未必會刺激起龐大的換樓需求,而且今次亦非終極裁決,不排除案件上訴會得出不同的判決,令換樓客面對變數。

美聯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認為,近期市況淡靜,換樓業主若要在半年內成功售出兩個單位,或需大幅減價,賣樓所失隨時大於退稅所得。高力國際亞洲區估價及諮詢服務行政董事張翹楚也指出,以現時市況,要在半年內沽出兩個或以上單位絕對有難度。

律師:上訴期可暫緩類似要求

業主參照這個案而選擇換樓,亦要留意其他風險。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理論上做了「二換一」的換樓客,有機會獲稅局退回DSD稅款,但要留意高院原訟庭的裁決非終極,稅局可以上訴,要待終審法院判決才可成終極案例,倘稅局得直,更有機會追討過往「二換一」或「N換一」個案的稅款。在上訴期間,稅局亦可以案件正在審理為由,暫緩處理其他類似的退稅要求。銀行界人士提醒,若業主未能在六個月限期內完成換樓,銀行或會重新釐定新物業的按揭成數、貸款金額或貸款利率,甚至會要求客戶即時清還貸款。

另外,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於立法會重申,儘管近月樓價及租金有明顯下調迹象,但房屋供求仍然失衡,政府現階段無意減辣或撤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