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滲水 教授困擾12年獲賠28.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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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滲水 教授困擾12年獲賠28.5萬
(成報) 2015年9月25日
  城大生物及化學系教授林漢華夫婦居住在畢架山新餘邨單位,但他們稱2003年起被樓上單位鹹水滲漏問題困擾,多番交涉無法解決,更疑令家人皮膚出問題要看醫生,其後更要遷出單位。林氏夫婦早前興訟區域法院,向樓上單位業主索償。案件昨日和解,林氏夫婦願接受樓上業主28.5萬元的賠償,對方並答應盡快更換水喉及重新裝修單位。

  林漢華夫婦在庭外表示滿意結果,因被告一方終於願意承擔責任,又表示夫婦十多年來飽受事件困擾,至今仍間歇性有皮膚病。雖然獲得逾28萬元賠償,但林太稱「錢唔係最重要,最緊要佢憓肯承認責任」,又坦言至今律師費、租樓等等已花費過百萬元。

  法官勸坐下傾和解

  原告為林漢華及妻子黃苑儀,被告為劉信通及牙科醫生妻子鄧詠儀,雙方居於新餘酲一個3樓及一個4樓單位。原告一方稱,約於2003年,林氏夫婦發現兩間睡房、兩個廁所及屋中走廊的天花及牆身有滲漏,有水印及發霉等問題,自此多次經管理公司投訴,又與樓上被告交涉,對方數度回應已作修補,但情況沒有改善。

  去年2月,滲漏位置驚見黃印及「屎輎」,居所亦傳出陣陣臭味,原告一家深受困擾及進行清潔,家人更因此患上皮膚病而向皮膚科求診,及後決定於去年8月,遷出並以每月3.3萬元租住同區單位。案件原定前日開審,法官見與訟雙方都是專業人士,因案件要特意請假出庭,又委聘大律師,更準備多份專家報告呈堂,法官勸雙方不如坐下傾和解,無謂打這場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