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丈向女婿追討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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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丈向女婿追討業權
(成報) 2015年7月10日
  七旬外父昨入稟高等法院稱,其經營精品生意的女婿於2008年因欠債向他求助,外父答應將大埔新興花園的單位以200萬元轉讓到女婿名下,讓女婿將樓抵押借錢還債。惟女婿至今仍未支付樓款,並要將單位以500萬元放售抵債,又要求外父外母遷走,稱單位是外父無條件贈予。外父遂要求法庭下令女婿交還物業業權,或是向他賠償540萬元。

  原告是葉國江(譯音)74歲,被告是其女婿李樹月(譯音)。原告在入稟狀表示,他今年約74歲,是印尼華僑。經營精品生意的被告於2008年因欠債80萬元而向他求助,他當時同意將名下的大埔新興花園康誠閣單位以近200萬元轉讓給女婿。以便讓他將物業抵押給銀行借錢還債。

  借樓還債變送樓

  但原告在律師樓辦妥轉讓物業手續後,女婿不但沒有支付樓款,更要求他與妻子遷出,以出售單位。因他欠債近500萬元,他準備出售物業償還債務,又稱外父當日是同意無條件讓出單位。原告不同意女婿的說法,又發現女婿私自將其物業二按及三按,他於上月19日已報警。葉現要求女婿將物業業權歸還,或支付200萬元再加自08年起物業升值的價錢即340萬元,總共540萬元給他。

  新興花園是房屋委員會的私人機構參建居屋之一,由新昌集團,希慎興業及王歐陽集團共同發展,位於新界大埔汀角路對面的填海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