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主涉圍標 賄款4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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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主涉圍標 賄款4500萬
(成報) 2015年7月3日
  沙田翠湖花園前年開始維修,相關費用高逾2億元,而在其背後卻隱藏一宗涉及4,500多萬元的賄賂案。廉政公署日前落案控告負責翠湖花園維修工程公司的前東主,因其此前涉嫌串謀他人,合共提供4,500多萬元賄款,以圍標方式取得沙田兩個屋苑及土瓜灣一幢住宅大廈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事主將於今日(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本報港聞部報道

  被告為57歲的丘瑞田,為負責翠湖花園維修工程公司的前東主,曾參與多幢樓宇的翻新工程,其於日前被控五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其中三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0年至2014年2月期間,與一名顧問公司董事、另一間顧問公司的一名股東及一名翻新工程分判商串謀,向沙田翠湖花園的管理公司一名物業經理和一名高層人員以及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法團)主席,分別提供該屋苑樓宇翻新工程總工程費用的1%、6%及10%,作為提供有關該工程的資料予該等人士,以及協助他們取得該工程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的報酬。

  有關涉嫌賄款,即翠湖花園樓宇翻新工程總工程費用的1%、6%及10%,據報分別高達約260萬元、1,500萬元及2,600萬元。

  另涉濱景花園及華麗大廈兩案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5年至2007年12月期間,與一名顧問公司董事、一名工程公司項目經理及其他人士串謀,向沙田濱景花園法團維修專責小組一名成員,提供共60萬元的賄款,作為提供該屋苑樓宇翻新工程的資料予該名顧問公司董事,以及協助該董事取得該工程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的報酬。

  最後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6年至2007年1月期間,與一名顧問公司項目經理串謀,向土瓜灣華麗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一名經理提供共9.6萬元的賄款,作為提供該大廈樓宇翻新工程的資料予該名顧問公司項目經理,以及協助該項目經理取得該工程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