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主任騙佣 潛逃8年囚2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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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務主任騙佣 潛逃8年囚26月
(成報) 2015年5月30日
  恒基兆業地產租務部一名租務主任,利用空殼公司及假租約,訛稱空殼公司代恒基出租出售物業,成功騙取逾113萬元佣金,及後東窗事發,他被捕後棄保潛逃,隱居離島八年才自首。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共30項偷竊及棄保潛逃罪名,昨被判入獄26個月。

  案情透露,案發在2006年4月至07年12月間,有恒基職員在2007年發現公司有租約的簽名奇怪,其中有4張單的簽名為虛假,由被告冒簽,調查後發現另有逾40張租務單出問題。公司調查後,發現被告利用恒地申領經紀佣金的漏洞,派同黨開設空殼公司掛名做物業代理,然後向恒地呈交假租約影印本,訛稱空殼公司參與恒地物業租售,從而取得113萬餘元經紀佣金。公司即時解僱他並報警。被告被捕後因擔心入獄而棄保潛逃八年,避居到離島任裝修工人,至月前自首。

  考慮被告自首刑期寬減

  被告黃鵬(43歲)並承認28項盜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及一項棄保潛逃罪。法官斥責被告監守自盜,違反誠信,而且涉款逾100萬元,案情嚴重,惟考慮到被告自首等因素,刑期已作適量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