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空殼公司騙佣 租務主任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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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空殼公司騙佣 租務主任認罪
(成報) 2015年5月16日
  恒基地產租務部一名男主任涉於2006年至07年間,開設空殼公司並多次偽造單據,訛稱兩間中介公司替公司出租物業,騙得約113萬元佣金。事件終被上司發現報警,他棄保潛逃長達八年,隱居於離島任裝修工,直至今年3月自首。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偷竊、使用假文書副本及棄保潛逃共30項罪名,還押監房至5月29日判刑。

  被告黃鵬(43歲)為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租務部一名前主任,其代表律師昨求情稱,黃潛逃前在恒基任職逾15年,恒基乃大集團,涉案金額只是微不足道。當年他被捕後,妻子更因而與他離婚。他當時又面對另一宗廉署案件,害怕面對牢獄之苦而潛逃,至本年3月才自首。潛逃期間他一直自力更生,於離島區任職裝修工人。

  棄保潛逃隱居離島

  案情透露,案發於2006年4月至07年12月間,被告指示一名男子開設空殼地產中介公司,被告向公司聲稱,46個物業經該地產中介及另一公司放租,從而騙取恒基的經紀佣金費用,當中涉及113萬元經紀費。

  有恒基職員在2007年間,發現公司有租約的簽名奇怪,其中有四張單的簽名為虛假,由被告冒簽,調查後發現另有42張租務單出問題,於是向上司報告,揭發案件。根據公司規定,如由恒基職員經手租單位事宜,租用人毋須支付經紀費。

  租務部經埋報警,被告本在2008年已被落案起訴,惟案件開審時他沒有到庭,故被控棄保潛逃,他至今年自首。

  被告承認共30項控罪,包括28項偷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以及一項棄保潛逃罪,押後判刑,以待其背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