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夫婦涉騙屋津貸款共420萬

新聞資訊 > 負面新聞 返回
瀏覽人次 : 10694
負面新聞
公務員夫婦涉騙屋津貸款共420萬
(成報) 2015年5月16日
  政府物流署車輛管理總監與妻子,涉嫌詐騙房屋津貼及貸款約420萬元,被廉署起訴一項欺詐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訊,二人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押後至6月5日再訊;兩被告各獲准以5萬元及2萬元保釋。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以虛假租單騙取津貼

  被告梁潮炳(56歲),物流署總監(車輛管理),次被告羅碧嫻(57歲),人事顧問,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梁於1992年10月加入政府車輛管理處,任職政府車輛事務經理,屬居所資助計劃下的津貼及首期貸款合資格申請人。政府車輛管理處其後與另外兩個部門合併為物流署。控罪指梁及羅涉嫌於1994年4月29日至2003年5月31日間,藉作欺騙,即向庫務署署長虛假地表示,梁自1994年4月29日至11月7日間,在觀塘麗港城一個單位居住;不誠實地隱瞞梁已於1994年4月29日或之前遷出該單位;不誠實地提交一張有關梁於1994年10月至11月間租用該單位的虛假租單。

  兩名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庫務署職員根據居所資助計劃向梁發放一筆146萬元的首期貸款及合共275萬多元的租金津貼。物流署和庫務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