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違公契可被拒發牌續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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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新聞
賓館違公契可被拒發牌續牌
(成報) 2015年3月14日
  早年北角賓館大火,引致有旅客死亡,凸顯規管賓館工作不足,民政事務局研究逾年後,決定提高規管力度,其中包括賦予旅遊業監督權力,可在大廈公契禁止用作旅館或商業用途時,拒絕發牌或為續牌。同時罰則亦將提高,經營無牌旅館的最高罰款由20萬元增加至50萬元,監禁期由兩年提高至三年。

  望在第三季落實

  當局表示,措施影響大約280間違反大廈公契的持牌旅館,涉及約2200個房間,只佔全港酒店和賓館房間2.5%,旅遊業賓館聯會主席劉功成預計,位於這一類大廈的持牌旅館,在當局建議的一年寬限期後,會出現結業潮。

  署理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積志昨日在記者會上希望上述措施可於今年第三季落實。為使現有持牌人有足夠時間作出安排,署方將給予續牌日起計的12個月寬限期。立法會議員郭偉大致支持上述建議,認為違反公契的賓館受到規管,對受影響居民而言是好消息。劉功成估計,修例以後部分違反大廈公契的賓館,或會轉以「房」或同鄉會形式繼續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