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周禮倡「建築廚餘」活化作過渡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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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周禮倡「建築廚餘」活化作過渡屋
(文匯報) 2018年10月18日
施政報告重推活化工廈政策,容許工廈免補地價作過渡性房屋。曾參與工廈活化工作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表示,香港有很多建築物被荒廢,成為「建築廚餘」,若能活化作過渡性房屋,有助增加住屋供應。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

他又說,香港有很多良心業主,無奈政府部門關卡林立,申請過程繁複、需時冗長,導致不少活化計劃胎死腹中,建議政府成立專責委員會,與相關政府部門磋商,作出彈性放寬以加速審批。

挺活化工廈 增居住面積

政府在2010年至2016年間推出「活化工廈計劃」,共批出124宗改裝整幢工廈和重建工廈申請,在黃竹坑的商廈「GENESIS」是其中之一,大廈一成空間用作支持藝術家、青年共享空間及多個非牟利機構活動中心。

當年有份參與活化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表示,歡迎並支持政府活化工廈作過渡性房屋,因香港有很多建築物被荒廢,成為「建築廚餘」,得不到善用,若能活化作過渡性房屋,有助釋放更多居住面積。

何周禮指出,不少上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的工廈,樓面深度達30米以上,大廈中央缺乏通風和採光照明,不適合改作房間居住,「香港市民不值得住黑房,值得住好啲」。

建議放寬樓面補償吸引活化

他建議這類工廈在活化作過渡屋時,可拆除中間的樓面作天井,提供採光及通風井供廚房及廁所需要等,並由地政總署放寬樓面面積補償,提供誘因給業主。

他又指,過渡屋住戶大多數為非有車階級,建議運輸署取消停車位的硬性限制,增加樓面面積作公共或住宅用途;而工廈升降機較多,建議容許減少工廈內升降機的數目,騰出的空間作其他更有效用的設施,例如作電機房和垃圾運輸設施等。

另外,現時法例規定居住地方距離窗口不得多於9米,何周禮建議放寬限制,容許單位內縮,靠大廈外牆的樓面可改作露台,方便住客掛晾衣物;若樓層主要給年輕人居住,可考慮共享廚房設計。

他又建議消防處按個別情況,考慮放寬地下救援入口至消防電梯的18米距離限制。

何周禮認為,香港有很多良心業主,願意為香港付出,將工廈活化作其他用途,但政府部門關卡林立,申請過程繁複,需時冗長,導致不少活化計劃胎死腹中。

他又舉例指,當年活化「GENESIS」,整個過程用了4年半,最大阻力來自運輸署,署方當時要求大廈要保留多達170個車位,令業主萌生放棄的念頭,批評政府部門只是「依書直說」,做法僵化。

引入專家 彈性放寬要求

他建議政府成立專責委員會作為「建築包青天」,邀請熟悉業界情況的專業人士加入,集中處理業主提交的活化工廈申請,並與相關政府部門如地政署及屋宇署磋商,作出彈性放寬以加速審批,將活化的時間縮短至少於3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