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暫租住屋」計劃 發揮照顧基層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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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暫租住屋」計劃 發揮照顧基層成效
(文匯報) 2018年9月20日
房協昨日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讓轄下資助出售房屋合資格業主,將未補價單位內的個別睡房分租予合資格租戶,作為「暫租住屋」。計劃旨在為輪候公屋的基層市民提供多一個住屋出路,值得歡迎,但仍需優化,包括放寬「共住共用」限制,允許業主將整個單位出租;當局應考慮向租戶提供租金津貼,令計劃有足夠的吸引力,發揮到照顧基層的效果。下一步,當局更可考慮釋放25萬個未補價居屋作分租,提供更多適切的出租單位,普遍紓緩基層市民的居住壓力。

特首林鄭月娥去年2月競選時的政綱提出,研究推出試驗計劃,容許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通過與社會企業合作,出租予有需要家庭,增加居屋市場流通性。去年10月林鄭月娥發表首份施政報告,建議房協容許轄下未補地價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業主,可用低於市價分租單位予有需要家庭居住。如今房協推出有關計劃,照顧的對象是公屋輪候冊的合資格市民,正是落實林鄭月娥以資助出售房屋幫助基層市民解決住屋問題的構想。

計劃要求業主必須保留其中一間睡房自用,單位內的廚房和浴室則須共用,等同業主要與租客「共住共用」。俗語說,「相見好,同住難」。雖說計劃本意在於為市民提供過渡性資助房屋,但如今的香港市民注重私隱,即使住劏房,都要有獨立的廁所、浴室。「暫租住屋」計劃,要求業主和租戶共用廚房、廁所、大廳,容易引起爭執和衝突,對於婦女或單親家庭更不方便。

明愛基層組織發展計劃於去年11至12月進行一項深水埗劏房戶的租住困境調查,發現有7成人不會參加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有劏房戶表示,即使政府推出社會房屋共住計劃,也不考慮申請,因為擔憂共用廁所和生活習慣不同,與其他住戶發生衝突。其實業主也有同樣的憂慮,為免麻煩或不出租單位。

時代已經不同,香港要回流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同屋共住」、「七十二家房客」和睦相處的情況,並不現實。房協的「暫租住屋」應該因應市民意願和社會實際情況,放寬「共住共用」的規定,業主可不在該單位內居住,提升計劃對業主和租戶的吸引力。

租金的釐定也是計劃是否受歡迎的關鍵。若單位以市價出租,對基層市民的吸引力不大;但也有意見認為,要求業主以低於市值的租金出租,會減低業主出租意慾,影響計劃成效。

事實上,允許未補地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對業主而言,已經是優惠。特首林鄭月娥提出此計劃的初衷,就是「將未補價的資助單位以低於市值租金租給有需要的家庭」。因此,業主的租金水平應受到規管,不宜以市值出租。當然,租金可稍為高於公屋租金,當局也可考慮向參與計劃的租戶提供租金津貼,令業主、租戶皆大歡喜,收到幫助基層的應有效果。

此次計劃估計可提供1.3萬個出租單位,而目前本港有接近27萬宗公屋輪候申請,兩相比較,相差太遠。本港公屋輪候平均時間突破5年,創2003年5月來新高,而覓地建屋進度緩慢,輪候人數和時間恐怕有增無減。本港現時有25萬個未補地價的居屋,容許這些單位放租予公屋輪候冊人士,不失為解決基層住屋困難的有效之途。

民建聯曾建議推出「社企二房東」計劃,由社企或非牟利機構作為中介,先承包未補地價的居屋出租單位,再轉租予合資格基層市民,減少業主和租戶配對的麻煩,又不必付出太多的中介費,對業主和租戶都有保障,最重要的是迅速惠及數十萬基層市民,值得政府採納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