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忌急於求成 房策勿罔顧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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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特首忌急於求成 房策勿罔顧現實
(信報) 2017年10月30日
特首林鄭月娥日前接受報章專訪,提出關乎公共房屋政策的觀點,連日來惹起激烈迴響,昨日更有多個團體發起遊行前往金鐘政府總部,批評林鄭的言論極之荒謬,形容為「離地萬丈」,罔顧基層住屋權。

按照特首的講法,出租公屋單位將由七十六萬個增至八十萬個,已足夠照顧基層家庭需要,因此日後可將大部分新建公屋轉作「綠置居」出售。這樣的觀點被外界理解為「八十萬公屋單位封頂」,這是昨日示威者最主要的反對焦點。雖然林鄭否認「封頂」的字眼,但她的解釋始終相去不遠,她說道:「我覺得作為一個社會房屋的安全網,其實一定的數量,好像如果到八十萬,或許可應付到每一段時間最基層家庭的要求。」

由於此論觸發爭議,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忙不迭嘗試降溫,表示政府為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的決心不變,仍堅持建造或提供二十八萬個出租及出售公營房屋的長遠房屋策略。對於林鄭所說日後將大部分新建公屋轉作綠置居出售,陳帆澄清,綠置居計劃恒常化與否,仍待房委會檢討,但政府會考慮市民個人意願及市場需求,機動調配出租和出售公屋的比例,若市民對綠置居需求大,政府可按部就班調升,反之,政府亦可把綠置居的單位轉為出租公屋。

不管陳帆的「可租可售」概念是否行得通,林鄭的「八十萬公屋單位足夠論」顯然與現實脫節,我們認為行政長官不應該輕率武斷,既無助於解決問題,亦徒然招來「逼市民置業」的話柄。

首先我們必須認清一個長期存在的現實,就是如今公屋輪候冊上有接近二十八萬宗申請個案,平均上樓時間是四點七年。現時市面上有七十六萬個公屋單位,若然八十萬個足夠的話,即是未來再興建四萬個出租公屋單位就可以全面照顧基層家庭需要,額外的新建單位悉數以綠置居方式出售。正常智商的人皆會質疑,四萬個出租公屋單位,怎樣滿足接近二十八萬宗申請個案?太匪夷所思了吧。

林鄭可能會說,當公屋戶購買綠置居之後,原本的單位可馬上騰空流轉,對於公屋輪候冊沒有太大影響。數字邏輯上似乎說得通,但現實上必須存在着十多二十萬個公屋戶願意成為綠置居業主才行,那麼另一個質疑就是,香港何來那麼多公屋富戶?

沒錯,新公屋富戶政策今年十月實施,房委會收緊富戶交還公屋條件,住戶每年入息限額超出五倍、資產淨值超出限額一百倍或者在港擁有物業,便須於十二個月內遷離單位。然而,這政策尚未清楚得出有多少富戶必須遷離的結論。根據房委會去年六月底的數字,全港共有二萬六千名富戶,平均每年僅收回約二百三十個富戶單位。假設新公屋富戶政策實施之後,相關數字增加一倍,即是富戶約五萬個,就算最樂觀估計,他們全數決定購買綠置居,騰出的單位亦只不過五萬個而已,怎樣滿足輪候冊上接近二十八萬宗申請個案?況且,身為富戶不一定有意欲置業,實際騰出的單位也許一萬幾千罷了。

由上述數字可以看出,八十萬個公屋單位已足夠的講法自欺欺人,樓市暢旺的時候,尚且沒有那麼多富戶能夠置業,當樓價下調之際,公屋富戶即使負擔得起,心理上也未必願意入市。如果政府真的為出租公屋封頂,八十萬伙之後興建的全部是綠置居,幾可肯定是嚴重錯配。

原則上我們認同綠置居恒常化,為市民提供多一個置業機會,但我們對於八十萬公屋足夠論不敢苟同,合理的做法是雙軌並行,一方面興建傳統的出租公屋,另一方面興建綠置居,而且前者的比例應該較大。

寄語特首林鄭月娥,切忌急於求成而罔顧現實,重建置業階梯儘管用心良苦,然而一旦為出租公屋單位設限,後果少不免民怨沸騰。